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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4-10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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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曹娥江科创走廊建设服务中心(绍兴市上虞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单位名称绍兴市上虞区曹娥江科创走廊建设服务中心(绍兴市上虞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叶微
住所  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江西路2288号浙大网新科技园A2楼14楼
开办资金(万元)905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年初数(万元)905.59期末数(万元)908.52
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科创中心日常运营管理工作,提供科技创业综合服务;承担大学研究院和高校技术转移中心的服务管理;承担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建设及管理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682568170619F举办单位绍兴市上虞区科学技术局
开展业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2019年,经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由绍兴市上虞区科学技术局举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兴市上虞区曹娥江科创走廊建设服务中心(绍兴市上虞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中心主要承担曹娥江科创走廊建设整体规划、相关政策的研究起草工作;承担大学研究院的服务管理工作;承担高校、科研院所的联络和引进工作,引导高校院所落户科创走廊,推进校地合作,承担合作院校的校企对接服务工作;承担与曹娥江科创走廊建设相关单位及绍兴科创大走廊的联系对接工作;承担科创中心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提供科技创业综合服务;承担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建设及管理工作。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2024年度,我单位在绍兴市上虞区科学技术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如下:一、开展的主要工作。大学研究院建设:制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开展立项评审与中期检查,协调非直属研究院考核;做好管理服务,协助建章立制,推动合作协议签订,完成绩效考评与经费绩效评价;开展“十百千”服务企业活动,推进平台建设;开展课题研究,为研究院和企业、部门牵线搭桥。曹娥江实验室建设:持续优化建设方案,探索可持续发展机制,向优秀实验室学习,确定产业化项目孵化模式。创客城市建设:修改完善科创客认定管理办法与政策实施细则;走访双创平台摸排科创客,挂联镇街成立虞创联盟分盟,组织科创客参与活动。二、取得的主要效益。大学研究院建设:筛选12个项目完成立项,18个项目中期检查通过;天大和武汉理工获市优秀,7家研究院获区优秀;累计引进专家团队154个,教授402人,研究生超1200人;走访企业516家次,提供技术服务108次,新增合作项目79个,合同金额3290万元,新增横向合作经费到账2830万元;多个研究院成功获批国家级、省级平台。曹娥江实验室建设:优化完善建设方案,初步确定可持续发展机制。创客城市建设:精准识别和支持创业者与项目,为创客提供全方位政策保障;累计摸排科创客超1000名,入库典型190人;推动虞创联盟分盟成立,为创客提供交流合作平台,增强归属感。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标杆性科创平台打造仍需加强,科创平台可持续发展能力较为欠缺,研究院孵化的科创企业成长速度较为缓慢。
四、下一步打算一是修订完善《运行期大学研究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结合项目立项评审和中期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对研究院的申报资料的格式和内容做好培训工作,提升材料的规范性和项目的可行性。二是优化大学研究院日常运行管理制度,结合高能级科创平台可持续发展的课题研究报告中提到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各研究院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可持续发展建议,促进研究院长期稳定发展。三是继续做好研究院的服务工作,如日常联络沟通、企业对接合作、项目申报指导、安全生产管理等关键环节,全方位保障研究院平稳运行。四是继续推动“创客城市”建设专班工作,做好科创客认定登记、政策宣传、日常服务、政策兑现等工作,为创业创新提供有力支持。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因国有资产调拨后净资产合计减少,2024年2月8日申请办理失业单位开办资金变更。原法人因工作原因调离本单位,2024年4月3日按规定申请了法人变更登记,将法定代表人钱晓婧变更为董智勇。因职务调整,2024年12月18日按规定申请了法人变更登记,将法定代表人董智勇变更为叶微。
相关资质认可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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