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绍兴市上虞区房地产管理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连莹波 |
住所 |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江东路119号建设大厦4楼 |
开办资金(万元) | 1519.52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补助 |
年初数(万元) | 1983 | 期末数(万元) | 1519.52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房地产交易、租赁、经纪、物业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管理,白蚁防治管理和监控,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拟定和实施房地产交易相关政策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682471510103N | 举办单位 | 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绍兴市上虞区房地产管理中心为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4年,我中心在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一是提升房产交易服务效能。2024年,完成新建商品房网签5719套,成交面积72.56万m²,完成二手房网签交易7093件,成交面积95.75万m²;受理房屋租赁备案106件;配合完成“带押过户”89宗;受理契税补贴申请5191户,金额达3398万元;受理“筑巢助企”补贴申请312户,共计2695万元。推动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出台《绍兴市上虞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试行)》,规范存量房交易市场。积极开展存量房资金监管业务培训,解读存量房资金监管政策、流程等,提高群众对资金监管的认知和业务操作能力。2024年,共实现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253宗,监管资金达2.75亿元。二是多渠道做好住房保障。出台《关于调整我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政策的通知》,规范公租房保障条件核查及后续运营管理。2024年,共计完成347户保障家庭年审,新增93户保障家庭。2024年,公租房保障突破1200户,其中,实物配租1009户,货币补贴保障195户。2024年,累计发放租赁补贴4998.67万元,惠及1.38万户住房困难家庭。2024年度共受理一次性住房补贴301次,覆盖50个部门单位,补贴金额达442万元。出台《关于实现共同富裕进一步支持住房困难家庭解决住房的实施方案》,提供首批200个购房补贴名额用于住房困难家庭购房,解决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三是全力做好白蚁防治工作。2024年承接176个新建房屋白蚁预防项目,共计400万m²;完成207个新型监控装置预防项目,共计500万m²,完成监控装置安装12821套,监控装置维护12419套;完成白蚁预防回访复查341.3万m²;完成对实施化学屏障的老旧小区回访复查106万m²。积极联合社区、物业企业,加大白蚁防治科普与宣传力度。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系统操作流程繁琐,使用不便,未能实现存量房交易资金的全面监管。带押过户业务尚未在所有银行实现互联互通,这使得买卖双方跨行交易时,由于银行间缺乏统一的操作标准与协同机制,无法实现跨行代押过户,且交易周期长,资金在监管账户的滞留时间同步增加。 |
四、下一步打算 | 优化存量房资金监管。加强与公证处及技术公司的联动,升级改造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系统,简化操作流程,优化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系统与房产交易业务系统网签数据的对接,切实推动存量房交易资金工作纵深发展。推进保障性住房工作。做好公共租赁住房补贴日常申请及在保家庭资格年审工作,通过主动摸排实现城镇社会救助对象全覆盖,对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社会救助家庭享受“优先保障”,并及时予以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保障。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9月23日按规定进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到期换领。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