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绍兴市上虞区城建档案馆 | 法定代表人 | 方颖 |
住所 | 绍兴市上虞区江东路119号建设大厦内 |
开办资金(万元) | 55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补助 |
年初数(万元) | 55.38 | 期末数(万元) | 49.13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承担全区范围内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统计、编研、鉴定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等工作。承担全区城建档案业务培训等工作。承担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等信息化建设工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682774390129Q | 举办单位 | 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区建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1、档案审核接收、质量认定。今年共接收审核厂房办公楼等档案项目210只(901个单体),比去年同期增长16.67%(单体增加43%);办理档案移交手续项目184只(出具档案质量认定书779份),比去年同期增长9.5%(认定书增长12.4%)。2、档案整理组卷、编目入库。今年共接收验收组卷完成的工程档案15790卷,比去年同期增长41%;并同步完成入库档案检索目录编制和计算机输入,实现计算机检索。3、库藏档案数字化扫描、查阅利用。充分利用“上虞城建档案管理系统”服务平台,优化工程档案报送流程,做好档案查阅利用工作,认真接待每一位来馆办事人员。接待档案查阅利用515人次,利用档案3977卷次,收集利用反馈记录503条。4、做好电子档案归集两个项目的试点推动工作。同时,结合局调研,扎实做好房屋建筑全生命周期的走访、调查,为后续项目试点、今后推广打好基础。配合局许可科,做好项目联合验收试点工作。5、做好3万卷档案资料的搬迁转移工作。落实新库房的增容工作。6、增加中心机房UPS,保障系统平稳运行。增加档案查询高拍仪,方便查询数据的核实、录入。7、完成历年数据的双备份制与异地备份工作。校对制作2012-2023年大事记合订本。8、联系国土相关业务科室,收集地下管线相关资料,以便后期共享利用。9、梳理历史遗留项目中的政府投资项目,催交相关资料,做好清理归档工作。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全区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接收量较大,现有档案库房容量严重不足。 |
四、下一步打算 | 加强档案库房建设,加强库藏档案的安全工作,做好工程档案的接收审核和验收入库,加强档案数字化进程,做好档案查阅利用服务。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依据《关于同意区城建档案馆调整经费形式的批复》(虞编〔2024〕60号),区城建档案馆经费形式由自收自支调整为财政全额拨款,于2024年5月22日办理了经费形式变更。根据《关于陈坤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虞建党﹝2025﹞1号)精神,于2025年2月24日办理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