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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46325725/2025-6209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4-18 15:49
发布单位: 区便民服务中心(区招投标监督办)

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区便民服务中心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中央重要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围绕“整体智治”,持续优化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高水平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全力助推建设法治上虞。

一、深化组织引领,提升法治建设效能

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落实,坚持同中心工作统抓共管深化推进“最多跑一次”,推动数字化改革纳入法治化轨道;强化法治队伍建设,成立“中心”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完善法治工作相关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提升法治工作保障力量;强化法治工作考核,将法治建设工作作为考察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法治学习教育,提升法治意识和能力

一是带领党委领导班子领学。理论中心组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汇编》等党纪党规,研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二是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跟学。严格落实“周一夜学”制度,邀请法律专家、法律顾问,为全体干部职工讲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招投标、政府采购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邀请公检法系统专家,开设廉政讲堂,开展廉政教育,提高清廉意识;开设“业务讲堂”,结合业务工作,中层骨干轮流进行交流讲学,提高学用结合水平。

三是服务基层系统提升法治水平。建立基层业务巡回指导制度,党委班子带队业务骨干,下沉基层进行政务服务2.0推广指导,招投标业务辅导培训,重点重大项目“一对一”对接指导等,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招投标阳光高效;落实代办员培训制度,采取集中+分散、线上+线下、理论与操作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逐步完成对全区800多名政务服务工作者、乡镇(街道)招投标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基层业务合法规范。加强招投标主体常态化教育,组织业主单位、代理机构、代办员等进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培训;开发网上培训考核系统,进一步规范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有效杜绝招投标主体、中介代理机构、评审专家,违法参与围标、串标等扰乱招投标市场的恶劣行为。

三、严格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是严格招投标管理,加强制度规范。结合本区实际拟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发包行为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抢险救灾工程招标投标的补充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货物招标投标的补充意见》,以进一步规范国有投资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管理。

是打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严格执行营商环境关于招投标工作要求,合理设置资质、奖项、业绩等指标,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及虞政办发【2020】44号令进一步规范评标办法、招投标资格条件、商务技术资信分设置。

是完善评标专家管理。贯彻执行浙政发【2021】5号文件精神,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专家,采用从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同时继续严格执行招投标有关时间要求和招标文件网上预公示制度,收集各类意见建议,提高招标文件的科学性。

四、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履行法治建设工作清单

一是严格履行法治建设工作各项制度。严格落实《“中心”党委议事规则》制度,执行集中讨论民主表决、“一把手”末位表决、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对“三重一大”必须经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确保各项决策合法合规。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党务公开、民主评议等制度,强化民主监督。实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资深律师为法律顾问,是对日常工作中涉及的法律规范进行监督把关。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帮助起草法律文件11件,对重大招投标项目的文件、流程的合法性合理性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指导重要信访件的调查答复、提供法律知识专题授课8次。

二是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坚持以防为主,加强执纪问责。坚持对腐败问题零容忍、严查处,不断强化信访举报的调处、研判,持续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质效。今年以来共受理调处信访30件,已按期按要求办结30件,无性质恶劣影响巨大事项发生。坚持前移预防关口,定期、不定期对窗口行风效能开展督查检查,大力整治不作为懒作为、“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等问题;开展行政审批、招投标等领域的专项自查、检查,严查办事拖延、擅设门槛、超期未办结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不作为、慢作为,严防扰乱招投标市场行为,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坚持高标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抓住重要假日节点,针对规范公款、办公用房等规范使用,参与“酒局”、“牌局”、出入高档娱乐场所等行为,深入开展专项正风肃纪行动,给全体干部职工打预防针、敲警钟。

三是推进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行动。加强交易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有效预防扰乱开标现场秩序干涉评委正常评审等行为;积极配合监管执法,杜绝暴力阻抗。针对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存在的投标企业虚假资格、业绩、信誉以及串标围标等恶性竞争行,加强其背后黑恶势力的线索排查,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相关线索,配合调查取证,严厉打击黑恶势力。

一年以来,“中心”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继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实施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同时扎实开展好普法宣传活动,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为推进我区法治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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