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区上浦闸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建设性质:改建
工程任务:提高灌区灌溉、排涝能力。
建设内容:改造堰坝1座;新建渠道3.77km,新增巡查道路4.76km,整治改造干支渠64.5km;另新改建泵站、水闸、桥梁、倒虹吸合计36处,数字孪生信息化工程。
建设地点:曹娥街道、梁湖街道、百官街道、丰惠镇、永和镇、汤浦镇、上浦镇、章镇镇、崧厦街道、盖北镇、谢塘镇、小越街道、东关街道等。
建设总工期:42个月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水环境:曹娥江及上浦闸灌区河道工程内容涉及河道(主要包括总干渠、蒿坝江、岭光河湖、西兴河、沙湖河、四十里河、倒凡埭河、倒凡埭河支流、蚂蝗江、埭河、璋家埭河、王家埭河、窜心河、闸河、南潮河、南塘河、南村埭河、闸前河、潮河(通明+包村)、环村河、夏王河、聚江河、蛇湾河、蜻蜓河、摸夜江、十字桥河、月亮河、南岙溪河、里丰内河、郑家堡面前河、南溪河、长池、朱巷河、东山河、上徐村河道、孙闸直河、姚村埭河、前河、甄底山大洋池光河、蒋村排涝河1、蒋村排涝河2、和平灌排河、张岙排涝河、石塘河、冯浦河、隐潭溪、官清江河、十字江河、东进排涝河、盖谢河(横山段)、七六丘中心河、虞北排涝河、老百崧河(崧厦段)、百丈塘河、过水江、红光河、三间河、磨旦河、大塘河、东片中心河等)。
2、环境空气、声环境:工程施工区周边居民点。
3、生态环境:工程施工区及其周边陆生生态;工程涉及河道周边水生生态;曹娥江风景名胜区;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及四十里河相关文保等。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对空气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设备及车辆燃油废气、沥青废气等。施工扬尘经抑尘处理,施工过程加强管理后对周边影响不大。项目营运期不产生废气。
2、对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基坑废水、车辆及设备冲洗废水、隧洞施工排水、生活污水等。施工人员尽可能安排租住当地民居,生活污水通过现有污水设施处理后排放;施工工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各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项目建设对周边水体影响较小。营运期工程建成后仅新增东关灌片,经分析,工程前后对曹娥江及内网河渠的水文情势影响较小;工程建成后提高了渠道输水能力和效率,改善灌区农业基础条件,给区域水资源配置带来积极影响,减少各取水水源的供给压力。
3、对声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要求建设单位做好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落实各项施工噪声防治措施,将施工噪声影响降至最低。项目营运后,经采取适当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4类标准。
4、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本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难度不大,经过一定的生长时间后,区域损失的植被生物量可以恢复到原有水平,动物生境基本可以恢复至原有水平,陆生动物会逐渐返回到原来的生境,对陆生植物、动物的影响较小;施工结束后,加强与林业管理部门的沟通,将减轻工程对其影响。工程涉水施工将会对局部水质造成一定的影响,SS浓度增加,给水生植物的光合作用及浮游动物栖息环境带来不利影响,造成生物量的减少 ,影响附近水域底栖动物的呼吸、摄食等生命活动,由于施工局部的、暂时性的,对水生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影响相对较小;浮游藻类、浮游动物和底栖动物的减少会导致渔业资源的减少,由于水体扰动,鱼类会主动避开该区域,前往相邻水域进食,工程施工不会造成区域鱼类的损失,影响较小。施工阶段开挖土方和地表植被被破坏,造成大面积土地裸露,较正常情况下的水土流失强度有所增大,但施工期的水土流失是短期行为,其影响范围有限。
5、固体废物:本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固废等。施工固废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本项目营运期管理区设分类垃圾箱,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6、环境风险:本项目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为施工期油料泄漏,废水事故等。经分析,在加强施工区风险管理,制定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环境事件发生的概率较低,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能最大限度减缓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存在的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气治理措施:采用洒水抑尘、车辆冲洗、运渣车辆遮盖物覆盖、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
2、废水治理措施:工程施工期基坑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车辆及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路面降尘,施工期施工人员尽可能安排租住当地民居,生活污水通过住宅内设施排放,施工生活区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3、噪声治理措施:选取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对高噪声设备附近增设可移动简单围障,加强机械及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作业的时间。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施工固废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避让:对相关施工人员广泛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施工不超越红线范围,根据动物的生物节律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方式,施工用料的堆放应远离水源和其他水体等;减缓:施工工地搭建临时围栏,施工使用低噪音设备,并采取临时隔音措施,表土保护、设置警示牌等;补偿与恢复:根据现状用地类型进行生态恢复,开展复耕和植被恢复措施等。
6、风景名胜区及文保单位: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强化教育、缩短工期,减少工程施工期对曹娥江风景名胜区内鸟类栖息地的扰动和破坏;工程方案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要求严格按照批复方案进行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工程方案,确保工程内容不对文保单位产生不良影响;加强管理,做好遮挡等安全防护措施;对可能受到施工影响的河道岸线等进行临时隔离遮挡使用专用材料对施工范围进行围挡;在文物周边设置防护设施;制定严格的施工活动规范。
7、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注意路面维护、加强装卸作业管理。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相应的环保措施处理后,各污染物均能稳定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建设实施本工程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规划等要求,具有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对环境的影响既有有利的促进作用,也存在一定的负面影响。工程建设期存在一定的污染因素,会对水、气、声及生态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但这些不利影响是局部和暂时的。运行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在加强环境管理和采取适当措施后,可以基本控制污染和减少影响。总之,从长远角度来看,工程的有利影响是主要的,不利影响是次要的、局部的,并可通过采取相应环保措施予以减少,不存在制约工程建设的重大环境问题。符合绍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管控要求。从环保角度来说,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充分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确保满足环保措施“三同时”等要求。
六、公众查阅环评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次公示期间,可向评价单位现场查阅环评文件,必要时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索要补充信息。
公示期限自2025年5月28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项目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利益相关者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
①设计、施工和运行期环境影响问题;
②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③公众对拟建工程的态度等。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期内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绍兴市上虞水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池先生 联系电话:0575-82361808
环评单位: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13757131367邮箱:149389514@qq.com
环评审批部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发布单位:绍兴市上虞水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