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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6820025908252/2025-663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5-06-10 11:19 | |
发布单位: | 崧厦街道 | 有效性: |
关于做好二○二五年秋季崧厦街道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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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浙江省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年)》,提出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崧厦街道为更好地高质量普及学前教育,区域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更好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特制定《崧厦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二○二五年秋季崧厦街道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文件制定主要依据虞教体幼〔2025〕6号《关于2025年城区百官街道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二○二四年秋季崧厦街道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崧办〔2023〕13号)。 二、制作过程 在政策起草中,成立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叶杭军牵头,社会事业办、街道教育党委、经济发展办、人力社保和社救养老办等相关负责人组成的文件起草小组。前期进行了调研,后由社会事业办副主任王佳起草具体文件,3月中旬形成第一版初稿。4月21日,召开文件起草小组内部会商会议,并邀请中心幼儿园、村社代表和相关专家参加会商,修改意见形成第二版文件,基本达成内部统一意见。5月13日至5月22日在上虞区政府网和各相关办线、村(社区)征求意见,网上征求意见未收到相关意见。至此,形成初定稿,提交合法性审查。5月25日,对合法性审查后意见进行了采纳与修改,形成送审稿,于5月27日提交街道班子会议审议并通过。 三、主要内容 本方案共分5方面的内容,分别对招生原则、招生对象、招生范围、新生网络报名时间和具体收费标准等进行了明确,并对户籍及房产相关界定进行了说明,明确了由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的虞籍二孩(三孩)小班新生,按《上虞区优化生育政策(试行)》(区委办〔2022〕55号)文件执行。同时根据区政府“托幼一体化”试点工作的要求,自2024年秋季起,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出生)入园,招生原则、政策等均参考小班新生入园相关政策。因幼儿园整体布局调整,雀嘴分园和联塘幼儿园自2025年9月起停招,雀嘴村和联塘村幼儿可就近到各分园就读。 四、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办事处 解读人:社会事业办 王佳 联系电话:0575-82663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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