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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820025908252/2025-663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5-06-10 11:24
发布单位: 崧厦街道 有效性:

关于做好二○二五年秋季崧厦街道小学、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完善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规定、程序、办法,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健全入学长效机制,更好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根据崧厦街道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制定该文件来规范崧厦街道中小学招生工作。文件制定主要依据《义务教育法》和《浙江发布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园)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558)、《上虞教育与体育事业“十四五”规划》、虞教体普〔202512号《关于做好二〇二年秋季百官街道小学、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崧厦镇重大商贸项目入驻业主子女就学意见的通知》(崧镇政〔201636号)、《关于做好二○二年秋季崧厦街道小学、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崧办〔202412号)。

二、制作过程

在政策起草中,成立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叶杭军牵头,社会事办、街道教育党委、经济发展办、人力社保和社救养老办等相关负责人组成的文件起草小组。前期进行了调研,后由社会事主任王佳起草具体文件,3月中旬形成第一版初稿,于421日召开第一次文件起草小组内部会商会议,并邀请了学校代表、村社代表和相关专家参加会商,大家提出修改意见后形成第二版文件,基本达成内部统一意见。513日至522日在上虞区政府网和各相关办线、村(社区)征求意见,网上征求意见未收到相关意见。至此,形成初定稿,提交合法性审查。525日,对合法性审查后意见进行了采纳与修改,形成送审稿,于527日提交街道班子会议审议并通过。

三、主要内容

本方案共分5方面的内容,分别对初中一年级和小学一年级新生年龄、新生户籍、招生规划、施教区划分进行了明确,并对报名方法和有关问题界定进行了说明,同时明确章家村、陆家村、时华村、西华村、三华村、内五甲村的本地户籍村民子女,新生户籍应在202467日(含)前迁入(新生出生申报或出生补报在上述村委的除外),可以在实小集团康居路校区就读。新生户籍在202468日起迁入的,原则上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杨凌湖村、东凌湖村、蔡林村、三友村、黄家堰村、港联村的本地户籍村民子女,新生户籍应在202566日(含)前迁入(新生出生申报或出生补报在上述村委的除外),可以在崧厦街道中心小学就读。新生户籍在202567日起迁入的,原则上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四、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办事处

解读人:社会事  王佳   

联系电话:0575-8266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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