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索引号: | 002590112/2025-6635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06-13 11:22 | |
发布单位: |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 |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区政协二届四次会议第172号提案的答复 | ||
罗栋委员: 您在区第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农村征地拆迁后共富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局领导组织农村经营与改革科、农经管理服务中心、农办秘书科和乡村产业与市场信息科等科室进行认真学习,同时,发函上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等单位征求意见。一致认为提案指出的存在问题实事求是、切中要害,建议举措符合实际、可行性强,为我们深入推进以千万工程引领缩小“三大差距”城乡融合发展提出了宝贵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上虞区深化区内“山海协作”,完善多村联建项目管理办法,多途径探索发展新型集体经济,通过虞北带虞南、强村带弱村等方式,持续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增收行动,近五年来累计实施集体增收项目61个,总投资9.76亿元,加快推进区级飞地抱团共富引领项目。2024年,全区村集体经济总收入7.6亿元,同比增长7.5%。 二、建议意见和落实举措情况 (一)对“谋好顶层规划,绘好农村共富‘新蓝图’”建议相关情况。 按照2025年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我区目前正全面推进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加快打造共同富裕上虞样板的实施方案,完善明确“山呼海应·城乡融合”发展轴建设方案,围绕“青春之城”建设主战略,根据我区北强南弱现状,以区内山海协作、曹娥江共富带为依托,以城带乡、以北带南、以先富带后富,打造“山呼海应·城乡融合”发展轴,提升县城、做强中心镇、培育重点村,推进虞南绿色高质量发展,形成“北部产城科创引领、南部农文旅融合赋能”的差异化协同格局,打造杭州湾山海协作共同富裕示范引领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区县实践上虞新篇章。 (二)对“盘活要素资源,弹好合作创富‘协奏曲’”建议的相关情况。 进一步加大要素保障,每年安排不少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用于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对宅基地复垦新增的耕地,村集体经批准可将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剂到城镇建设使用;对村集体自我盘增的建设用地指标,允许定向用于飞地抱团项目建设。对集体增收项目给予补助或贴息。补助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相应比例核定:单建项目按发展村60%、一般村50%的标准执行,单只项目最高补助150万元;联建项目(包括多村联建)补助比例为40%,按发展村每村补助150 万元、一般村每村补助 100 万元,单只项目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 万元。通过资金自筹、不享受财政补助的联建项目可申请财政贴息,贴息范围为项目参与村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额为基数,给予年息3%、累计5年的财政贴息。 (三)对“拓宽合作渠道,唱好项目带富‘重头戏’”建议的相关情况。 近几年来,区农业农村局持续重点推进飞地抱团共富项目,充分利用各经济平台和优势区块,开发建设集体增收项目,带动虞南地区相对薄弱村共同增收。对拆迁村经济股份合作社持续开展经营性收入考核和各项政策扶持,鼓励拆迁村利用区位优势和资金优势开展物业联建,引入相对薄弱村共同出资入股、共享收益,进一步深化抱团共建共富模式。 三、下步举措 (一)加快集体增收项目建设。加快实施区级增收共富引领项目,带动生态型乡镇为主的相关村实现集体经济增收。支持乡镇街道通过本区域、跨区域合资或合作等方式,组织实施多村联建物业,带动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增长。持续扶持村集体利用区位和资源优势,实施多种形式的增收项目,支持村集体实施闲置资源全域激活项目,对自有或收储闲置农房、宅基地实施改建、扩建、修缮等激活改造项目,实现集体经济增收。 (二)探索多通道集体经济增收模式。通过村集体组织带动农户实施各类区域性产业化项目,带动集体和农民双增收。引导村集体采用土地入股等形式引进工商资本,发展农家乐、度假村、休闲观光农业等。探索将村庄经营、基础设施和绿化养护等项目按程序交由强村公司实施,支持和美乡村创建村片区式推进整村运营,完善强村公司管理,加强管理和监督,实现平台运营、共享收益。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持续关注和支持。 (联系人:陈根祥 联系电话:0575-82048908)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6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