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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2025年教师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
访问次数:发布日期:2025-06-19 10:28 字体:[ ] 信息来源:区教体局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5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5年教师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计划及要求

定向培养高校

学科

专业

学历

培养人数

高考成绩要求

选考科目要求

户籍要求

绍兴文理学院

小学全科

小学教育(师范)

本科

2

无高考成绩控制线要求

无选考科目要求

绍兴市户籍(以高考时户籍为准)

杭州师范大学

初中科学

科学教育(师范)

本科

2

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杭州师范大学

初中社会

(历史学)

历史学(师范)

本科

1

无选考科目要求

杭州师范大学

初中社会(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

(师范)

本科

1

思想政治必选


、招生(招聘)流程

1.考生填报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只招第一院校第一专业志愿报考的考生

2.划取上线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按照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向定向培养高校提供考生名单,并由定向培养高校将名单抄告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

3.考生面试和体检。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定向培养高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面试和体检。面试成绩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面试成绩不计入高考总分。体检工作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执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报考。体检结果即时告知考生,考生如有异议应当即时提出复检要求,否则视作放弃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面试、体检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电话通知请填报本公告所述定向志愿的考生,7月1日前后不要外出,保持电话畅通,以免影响面试和体检

4.考生公示。对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数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确定拟录取定向培养考生并按要求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由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商绍兴市上虞区人力社保局后,与考生、培养高校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面试和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可依次递补。

5.考生投档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按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进行投档相关高校按规定录取

、定向培养补助

对定向培养学生,建立专项培养资金,按4.6万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具体支付方式在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中明确。

聘用事项

参照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教育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的政策精神,凡被录取的定向生按期毕业的,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体检、考合格,由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通过适当形式评估定向生教学综合素质,确定名次。定向生按名次依次择岗,到具有事业编制的中小学教师岗位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如无特殊原因,录取考生未按期完成学业、不能正常毕业的,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不负责落实就业工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根据相关规定解释。

咨询电话:叶老师    82957912  

 

 

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6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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