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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5-665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6-23 16:36
发布单位: 区卫生健康局
名称 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对区政协二届四次会议第123号提案的答复
创建时间
正文内容

                  虞卫提〔2025〕2号

张立芳委员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区级医疗机构护工及物业公司服务质量问题影响政府形象应引起高度重视》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管理是加快发展护理服务业、增加护理服务供给的关键环节,有利于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促进就业创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意义。我局于2023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护工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医疗机构加强护工管理,进一步规范护工服务内涵,促进优质护理全面提升,切实维护医院、患者、护工等多方合法权益。

目前,各区级医院积极推行多元化的照护模式,允许患者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是否需要免陪照护管理服务。针对护理员管理已普遍建立较为完善的第三方合作机制,由医院联合第三方物业公司,依据区域内物价和消费水平自主设立收费项目进行收费,严禁护工人员私自定价。各医院对护理员实施动态绩效管理,构建了护理员绩效分配的“多维动态系数体系+质量奖励”复合薪酬体系,将患者满意度测评结果与绩效挂钩,通过绩效激励,护理员队伍管理日趋稳定。

在认真学习借鉴您提案的基础上,我们将切实推动以下工作:

一、引入竞争机制,改变物业“一家独大”局面

要求各区级医院通过公开招标,以劳务外包的形式与取得劳务派遣许可的家政服务机构签订协议,由其委派经上岗培训护理员,或按劳务用工的方式由劳务派遣公司实行劳务派遣。具体用工过程中,须按照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医疗机构内部建立相应管理制度,结合患者满意度反馈、医护满意度反馈等方面,对物业公司及护工进行定期、不定期考核评价,考核结果须记入档案。对不服从管理、职业道德低下、存在乱收费、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等行为的公司,医院应取消其合作资格。对于服务水平低下、专业素质偏低、服务态度恶劣的护理员医院应责令第三方公司解除劳务合同。

二、优化资源布局,深入推进“住院无陪护”

引导各区级医院结合实际功能定位,按需分类提供专业、规范的护理服务,逐步实现优质护理资源均衡布局。健全覆盖急性期诊疗、慢性期康复、稳定期照护、终末期关怀的基层护理服务体系。深入推进“住院无陪护”工作,在前期各家区级医疗机构“无陪护”病房试点基础上,积极推动二级以上医院无陪护病房服务全覆盖,提供“一对一”“一对多”的陪护模式,在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有效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三、加强岗位培训,全面提高外包综合素质

要求各区级医院建立健全岗前培训和常规培训体系,护理员持证上岗,每月进行相关常见操作技能和知识的培训,促使其技能的提升,保障陪护质量。我局也将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出台护理员行业专项政策,明确护理员职业定位,联合制定标准化培训课程(如基础护理、院感防控、急救技能等),颁发社会认可的职业技能证书,提升行业准入门槛。绍兴市卫健委已在2025年5月成立绍兴市医疗护理员培训基地,我局也将护理员队伍建设纳入各区级医院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努力推动形成体系化的业务培训和制度化的准入考核,不断提升医疗护理员队伍的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管理,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为健康上虞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感谢您对上虞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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