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区生态环境分局 >>建议提案
索引号: 002590024/2025-6653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虞环建〔2025〕1号 公开日期: 2025-06-23 17:53
发布单位: 生态环境分局
名称 关于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212号建议的答复
创建时间
正文内容

丁嘉勇等代表:

你们好!

你们在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优化大气管控工作的建议》已收悉。首先,十分感谢你们对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所提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并进行了专题研究和讨论,现答复如下:

一、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的必要性

我区在发生污染天气时,一般首要污染物为PM2.5,也就是霾。霾的组成成分非常复杂,包括数百种大气化学颗粒物质,对人体各方面均有一定程度危害。按照《大气法》要求,当空气质量恶化到一定程度时,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在地方政府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涉气重点行业均应按照当地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减排。

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

根据《浙江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绍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分别于12月6日22时-12月8日9时、12月16日12时-12月18日22时、12月25日18时-12月27日8时、12月30日22时-1月1日12时下达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我区根据指挥部要求立即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响应,并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应急管控。

三、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

1.完善应对体系。我区根据应急预案要求,公安、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教体、资规、综合行政执法等7部门修订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行动方案。2024年11月,区美丽办修订印发了《上虞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手册》,对照省市应急预案要求,调整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细化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发布、调整、解除,以及应急响应启动、调整、终止等一系列流程,进一步完善了重污染天气应对体系,确保预警及时发布、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2.制定差异减排。我区按照民生优先、科学精准、绿色引领、分类管控的原则,根据不同行业、治理水平、环保绩效评级、社会贡献等方面制定减排清单及措施,优先管控高排放、低效企业,对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或采用清洁能源的企业适当放宽限制,环保绩效水平先进的企业,可以减少或免除应急减排措施。

四、下一步工作

我区将继续指导和鼓励企业以提升生产工艺源头减量、提高环保处理设施效率、加强环保管理等方式开展污染物减排,进一步优化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开展差异化管控。

1.进一步优化完善环保绩效评级制度,加大绩效评级政策宣传,开展评级培训帮扶,推动涉气企业提升环保绩效水平,尽早获得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的政策“红利”。

2.持续做好重污染天气科学治污、精准治污,采取差异化减排,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达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整体目标,持续推进我区绿色生态文明建设。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区生态环境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人:楼建光、陈烨开       

联系电话:0575-82159227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2025年6月20日


附件
信息u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