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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112/2025-664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6-23 10:51
发布单位: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拨付上虞区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2023、2024年度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费的通知

浙江春晖固废处理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食品有限公司鲜肉配送中心:

根据《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12〕53号)、《关于做好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农专〔2014〕75号) 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浙农牧发〔2020〕23号)等文件要求及《区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项目相关事项专题会议纪要》(〔2018〕2号)规定。

养殖环节病死畜禽经四方清点、现场查勘移交、封闭运输、集中无害化处理流程进行闭环管理,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由浙江春晖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实施。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我区涉及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病死猪13253头、其他畜禽46.083吨,处理数量已于2025年5月16日政务网公示结束,无异议。按照病死猪每头80元、其他畜禽2000元/吨补助,共补助115.2406万元。浙江春晖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应进一步加强我区病死畜禽收集处理规范化、数字化、无害化。

屠宰环节经区食品有限公司鲜肉配送中心申报,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公示,无异议。2023-2024年度全区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数量531头,其中检验检疫不合格猪474头。按检验检疫不合格猪每头补贴800 元,无害化处理费每头补贴80元的标准补贴,两项合计补贴42.1680万元(清单见附件),请区食品公司鲜肉配送中心及时兑付。


附件:2023-2024年度全区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清单.docx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            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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