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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112/2025-664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06-23 10:55 | |
发布单位: |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 |
关于拨付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上虞区规模养殖场畜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疫苗补助费的通知 |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绍兴市上虞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全面实施方案(试行)》(虞区农〔2023〕50号)文件精神。各规模养殖场在浙牧通“先打后补”模块进行扫码免疫,通过“浙江省数字畜牧应用系统”进行核定的疫苗使用量系统在线申请,经属地乡镇街道系统审核、区农业农村局系统复核汇总,并在区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全区共扫码使用禽流感疫苗23.575万ml、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1.585万ml、猪瘟疫苗3.683万头份,参照浙江省强制免疫疫苗中标价格给予补助(禽流感疫苗0.3元/ml、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1元/ml、猪瘟疫苗0.36元/头份),以上27家规模养殖场,共计补助9.98338万元,其中2家放弃补贴,实际补助9.95262万元。各规模养殖场扫码免疫疫苗使用量及补助金额详见附件1。 请各乡镇街道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将疫苗补助资金尽快拨付给相关场主,做到专款专用。同时要切实有效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保障我区畜牧养殖业健康发展。 附件:1、 2、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 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 2025年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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