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议提案
索引号: 002590921/2025-6655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6-24 10:41
发布单位: 区行政执法局
名称 关于对区政协二届四次会议第133号提案的答复
创建时间
正文内容

尊敬的李天民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绍兴市上虞区政协次会议中提出的第133号提案即《关于推进上虞区文明养犬管理,助力“青春之城”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结合我局职能,答复如下

1.关于执法保障层面。目前我们主要以2019年出台的《绍兴市养犬管理办法》作为主要执法依据,其中明确规定了文明养犬应当遵守的六条规定,但对于遛狗不牵绳、犬证不办理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并没有罚则进行约束。我局已对接上级部门,据悉绍兴市执法局已做好立法调研的前期工作并已上报至市司法局,等待其列入人大立法计划。另外结合“城管进小区”活动,按照社区划分片区,通过网格化管理,形成“城管+社区”工作模式,并同步开展常态化巡查。同时依托上虞“城市管家”平台和政务热线,建立投诉举报机制,鼓励市民实时举报不文明养犬行为,畅通预警信息收集渠道,努力把小矛盾解决在基层。接下来,我局也将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开展犬类专项行动,对于不文明养犬行为及时劝导和执法。

2.关于宣传教育层面。一是借助媒体,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通过社会爱心人士、网络达人等,多渠道转发文明养犬、爱心领养等主题活动,充分发挥抖音等新媒体快传播的优势。二是开展文明养犬示范小区评选工作,深化示范标准,做到“两无、三好、四百、五有”的创建目标,并以点带面推动全区文明养宠新风尚。三是开展“文明养犬”线下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已累计组织开展文明养犬主题宣传11次,就“养犬不办证、遛狗不牵绳、粪便不清理”等不文明行为进行专项教育,日后我局也将进一步联合街道、社区、媒体、爱心人士做好文明养犬主题宣传活动。

3.关于硬件设施层面。上虞区曹娥江两岸江滨公园休闲区设有多处犬只温馨提醒标语和宠物拾便器等公共设施,在宣传文明养犬的同时满足了宠物户外活动的需求。同时,今年计划在城区范围内划定一片区域建设“虞礼有约 文明养宠”主题公园,搭建宠物主交流平台,配备完善到位的设施设备。商超门口也会设置宠物寄存处,既方便养犬居民的购物,也保障了公共环境卫生整洁。

4.关于犬只管理层面。今年我局在推行“犬只电子身份证”的基础上,实施芯片植入强制备案工作,实现从“以证管犬”到“以数治犬”的转变。对于大型犬和烈性犬实行严格管控,在城镇建成区范围内做到发现一处,处理一处,努力实现禁养率100%。同时围绕居民小区、广场公园、绿道等区域开展流浪犬、无主犬、无证犬的整治工作,对于不文明养犬行为及时劝导和执法。农业农村部门也同步开展了常态化开展养犬免疫工作,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狂犬病防治科学知识开展正面宣传引导,提高养犬人的自律性。今年以来,已累计完成登记备案犬只208只,犬只年审430只,抓捕收容犬只44只。

5.关于基层治理层面。今年计划构建“规则共建—责任共担—成果共享”的治理生态来激发小区治理内生动力,具体包括公示文明养犬公约,建立养犬管理台账,签订文明养犬承诺书,设置“21 天文明习惯养成”打卡,培育社区网红代言人,签约宠物医生为科普大师,表彰文明养犬人,晾晒不文明养犬行为,组织文明养犬宣传活动等。培育小区居民情感养宠向责任养宠转变,实现从“要我做”到“我要做”的认知升级,进而构建人宠和谐社区文化。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您对我们以后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绍兴市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516    


附件
信息u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