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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593/2025-6655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6-24 10:23
发布单位: 区建设局(区人防办、区民防局)

上虞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程序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原则,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工作顺利进行,现将配租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方案公示

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为集中抽房,具体地点、房源以及抽房名单由每期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分配方案进行明确。申请人只能在每期公示的房源中抽取房号。每期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分配方案于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注意事项: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抽签(房)。每户家庭限一人参加,申请人前来抽签(房)的需随带本人身份证,申请人因特殊原因委托他人代抽签(房)的,如受托人为申请家庭成员的,需年满十八岁且授权委托书加盖社区/村/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外来务工人员)印章,如受托人为非申请家庭成员的,授权委托书需经过公证。

二、抽签办法

1、抽签分二次进行,按一户一顺序号,一房一房号制作签号。第一次按公示名单的先后顺序抽取抽房顺序号,第二次按所抽抽房顺序号先后抽取具体房号全程公证参与。

2、在集中抽签现场,未按规定时间到场或虽在现场,但公证员报三次名字后未抽签的过号者,在抽抽房顺序号的时段内按顺序可随到随抽;超过抽抽房顺序号时间,在第二次抽房号期间到场或要求抽签的,则需待已抽取抽房顺序号的人员抽完房号后再抽。当两轮抽签结束后,公证员报三次名字后仍未抽取房号的配租人,视为放弃本次抽签(房)。因过号而跳号的,抽出的顺序号应当按顺序提前。未抽出的签号当场公布作废。

3、如集中抽签的签号在制作时有重号、漏号、跳号等情况的,需重新进行抽签。

4、抽房号后签署确认书申请人应按所抽取的房号,现场登记签字或捺印,并现场签署确认书,确认所抽取的房屋,届时凭确认书签约。如果现场未签署确认书,经现场催告三次后仍未签署的,视为放弃本次抽签(房)。

5、抽签(房)过程由上虞公证处现场公证。

三、配租入住

每期选房成功家庭,在选房结束后1个星期内与绍兴市上虞海纳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实物配租合同,并缴纳相关费用后办理入住手续。

、注意事项

1、每次配租将提前电话通知,预留电话发生变更的家庭,请及时告知,联系电话0575-82001217。

2、接到电话通知的家庭,如因自身原因放弃实物配租,需在抽签抽房前提交放弃实物配租申请(加盖属地社区印章),仍可享受货币补贴。

3、抽房手续需要申请人携带身份证进行办理。选定房源并签署选房确认书后不得更改,对已经签定选房确认书后放弃的家庭,视为自动放弃保障资格,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4、无故不参加选房或现场不按要求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保障资格,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5、本须知未尽事宜,由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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