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娥江经开区高端制造产业园及基础配套工程(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名称) / 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新网2025(06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娥江经开区高端制造产业园及基础配套工程(基础设施配套)勘察设计(项目名称)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曹娥江经开区高端制造产业园及基础配套工程(基础设施配套),起点位于章镇中学大门,顺接现状章路线,向东北方向沿老路布线,在章镇大桥老桥北侧以桥梁形式跨越曹娥江,并设置隧道穿越姜山,之后沿山脚布线顺接现状章路线,路线终点位于姜山大王庙附近。项目总投资约5.65亿,其中建安费用4.2095亿,路线全长约1.91km,新建857.4m双塔斜拉桥1座(最大单跨235m),隧道265m/1座。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双向4车道,路基宽度20m。
本次招标勘察设计费控制价1136万元。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设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曹娥江经开区高端制造产业园及基础配套工程(基础设施配套)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景观、环保、机电等)等工程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勘察(含物探、精探)、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施工招标图纸预算、工程量清单、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如需要)、设计阶段专题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抗风、抗震等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开展的为验证设计数据所需的各项专题研究、设计阶段的前期报批所需专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资事前绩效评估(包括财务平衡评价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压覆重要矿床评估报告、文物影响评估、地震安全影响评价、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交通影响分析、通航论证报告、通航水流条件研究、船舶操纵模拟及船撞风险评估、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等全部工作。同时,设计人需按照发包人的要求,配合完成本工程各阶段项目宣传方案设计。
2.3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 160日历天 (说明勘察周期、设计周期等)。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①和③资质条件或同时满足②和③资质条件: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及特大桥梁及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③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及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设计甲、乙级资质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所有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并承担所有设计工作,勘察工作由具有勘察资质的单位承担。联合体应当具备招标公告要求的资质条件;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
□3.3 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7其他要求: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 年6月6日至 2025年7月 1日。
5.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遗书。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5.4 未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交易主体注册 ”栏目进行操作。
5.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6月11日16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5 年6月13日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 ,集中地点: / ;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7月1日8时30分 。
6.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6.4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 。
6.5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运输局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任囡
电 话: 0575-82963992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588号五洲大厦6楼
邮 政 编 码: 312300
联 系 人: 张超
电 话: 18069615080
电 子 邮 件: 1374657416@qq.com
2025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