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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956/2025-6629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06-06 09:50 | |
发布单位: | 区市场监管局 |
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6期) | ||
近期,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糕点、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餐饮食品、豆制品、蔬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乳制品、蛋制品、肉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罐头、其他食品、食糖23类食品40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395批次、不合格6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绍兴市上虞区丁宅乡杜团部蔬菜摊销售的线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绍兴市上虞区宋玉红生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茄子,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绍兴市上虞区阿范蔬菜摊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绍兴市上虞区明友蔬菜摊销售的生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绍兴市上虞区章镇镇朱氏土菜馆销售的茄子,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绍兴上虞驿家小院餐馆销售的鸡蛋,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依法予以查处,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1.
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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