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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682k151292752/2025-6676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5-07-16 16:09 | |
发布单位: | 百官街道 | 有效性: |
《政策解读》关于开展 2025 年度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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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浙安监管培〔2013〕20 号)和《浙江省安全生产考试与证书管理实施细则》(浙安监管培〔2017〕80 号)有关要求,制定此文件。 二、制定过程 2025年7月初,经济发展办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牵头起草《关于开展 2025 年度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初稿)》;经过领导讨论后,根据相关意见形成《关于开展 2025 年度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政策》主要分三方面。 一、继续教育对象 1.各办线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村(居)、社区负责人、安全生产联络员; 2.全街道范围内持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的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一般生产经营单位(物业公司、沿街店铺、商贸企业、建筑公司等)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指标分解详见附件 1、2。 二、继续教育时间 2025 年 7 月 14 日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 三、继续教育方式 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学时不得少于 16 学时,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下一年度。继续教育采用 网络自学形式进行,在“浙江省安全生产网络学院”平台完成个人注册后,选择“百万员工安全大培训”专栏根据自身人员类别 及行业类别选择课程(注意:请不要选择复训班次),完成规定课时考试通过后,可在平台上打印培训证明。 四、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办事处 解 读 人:经济发展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5-82191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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