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新网2025(071)号
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的2024年杭州湾经开区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市政基础设施-产业提升区配套道路工程(亿钶东侧),于2025年7月21日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 | |||||
金华盛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朱巧芬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浙2332021202319456 | |||||
工期 | 质量 | 报价(元) | 得分 | ||||
180日历天 | 达到符合现行 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5125382 | 98.82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吴晓华,证书编号:浙建安C3(2020)6793707 | ||||||
被否决投标情况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
浙江金中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2025年 7 月 14 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 否决投标的情形: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若有)的; 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2025年 7 月 14 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 | |||||
宁波蔚然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A证未在有效期内 |
公示期限自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25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2025年7月22日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