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体系”财政奖励资金兑现方案公示
根据《关于加快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虞政办发〔2024〕19号):“(六)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体系。支持链主、群主企业培大育强。制造业企业(如按集团口径申报,下属子公司应为集团(总)公司绝对控股或最大比例控股)年销售近五年内首次达到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500亿元的,分别奖励20万元、40万元、6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400万元、1000万元。”要求,区经信局拟定了2024年度“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体系”销售上台阶财政奖励资金兑现建议方案,现予以公示,从公示之日起,公示期限三天。如有异议,请与区经信局联系,联系电话:82201276。
2024年度“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体系”财政奖励资金兑现方案
销售上台阶奖励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拟奖励金额 (万元) |
1 | 浙江宏达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 | 200 |
2 | 浙江亚栋实业有限公司 | 100 |
3 | 浙江国邦药业有限公司 | 60 |
合计: | 360 |
绍兴市上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