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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K15129988/2025-8493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虞政办发〔2025〕77号 | 公开日期: | 2025-08-20 15:47 |
| 发布单位: | 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上虞区深化农村供水县级统管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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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上虞区深化农村供水县级统管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 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虞区深化农村供水县级统管机制 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我区农村供水安全保障水平,按照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供水县级统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绍兴市上虞区农村饮水共富提质三年行动方案》《绍兴市上虞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总体部署,以缩小城乡供水差距为主攻方向,聚焦农村供水薄弱环节,标本兼治,分类施策,加快补齐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短板,一体推进城乡供水“同标同质同服务”,探索形成在全省范围内可复制、可推广的“上虞经验”。 二、主要目标 按照“政府监管、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总体思路,以水质水量达标、管理服务到户为目标,加快推进深化农村供水县级统管机制改革,健全优化完善县级统管责任体系、管理体系、服务体系,到2025年底,确保单村水站水源保障率达到98%以上,水质达标率稳定控制在98%以上,水费收缴率达到95%以上,实现“从源头到龙头”的统一管理,农村居民用水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区级统筹责任。区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农村供水县级统管机制改革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水利局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按照《绍兴市上虞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制定《上虞区农村供水县级统管标准》等工作制度,健全农村供水评价机制,业务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乡镇属地责任和统管单位运行管理责任纳入区政府年度绩效评价体系。区财政、卫健、生态环境等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农村饮用水经费保障、行业监管、业务指导等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压实乡镇属地责任。属地乡镇是辖区内农村饮用水安全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农村供水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负责做好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政策处理,调解农村供水纠纷,巡查维护农村供水抗旱应急设施设备,开展农村供水水源地巡查保护,配合统管单位做好供水设施保护和供水问题反馈工作,负责做好单村供水工程的水费收缴、电力保障等工作。 (三)落实水务统管责任。水务集团为全区农村供水工程县级统管单位,负责全区农村供水工程的统一运行管理,做好单村供水工程水源巡查、水站运维、管网维护、水费抄见和数字化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从源头到龙头全链条运行管理制度,构建常态化、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运行管理机制。优化供水服务,及时解决用水户反应的诉求和问题,定期向监管部门和乡镇政府通报供水保障情况。 (四)深化工程建设机制。按照统建统管的原则落实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城乡一体化联网供水工程建设与资金筹措参照《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全区供排水设施融投建管一体化工作的若干意见》(虞政办发〔2022〕18 号)执行,由水务集团牵头实施,属地乡镇为项目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项目政策处理工作。单村供水工程工艺提升、管网建设、数字化建设由水务集团负责,属地乡镇负责项目政策处理、水源建设等工作,单村供水工程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保障。 (五)推动工程提质提标。加强稳定水源建设,溪沟、山泉等易受气候影响的水源,按照“一用一备”的原则,采取深井、移动水源等措施,统筹考虑增加应急备用水源建设,进一步提升水源保供能力。对7座仍采用常规一体化处理工艺的单村水站增设超滤膜处理工艺,实现我区单村水站膜处理工艺全覆盖,确保供水水质稳定达标。根据管网材质、年限、漏损等情况,采用全面更新改造和局部维修改造的方式,稳步推进村内管网更新改造,对单村水站用户水表全部重新安装更换,实行“一户一表、表计出户、计量收费”,有效解决管网“跑冒滴漏”等问题,提高供水效率。 (六)加强工程运行管护。水务集团要进一步提升专业化、标准化运维水平,完善2个区域性农村供水服务中心功能,快速受理农村供水咨询、开户、报修等事项。加强对单村供水工程的日常巡查,做到水站一日一巡,定期开展水源地、供水管网和配套设施等巡查维护,定期清洗供水管网、清水池和排放管网末梢水,确保供水水质稳定。做好生产运行实时监控,实行24小时中控室值班,畅通24小时服务电话,“1小时服务圈”覆盖全区所有农村饮用水站点。 (七)严格水质检测监管。要健全单村水站水质检测制度,明确水利局、水务集团、生态环境分局、卫生健康局等各方职责,确保单村水站水质监管及业务指导工作落到实处。生态环境分局、水利局应每年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巡检,每年抽检覆盖率应达到30%以上,3年实现全覆盖。卫生健康局每半年对出厂水、管网末梢水水质检测分析1次,3年实现全覆盖。水务集团要加强水质自检,水质检测频次和指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要求执行。 (八)深化单村供水数智管理。水务集团要全面提升单村供水数智化管理水平,增设水站水源视频监控,新建村内管网流量、压力、水质等感知设备,开展管网、水表GIS测绘。加强与各级管理部门信息共享、协作配合,运用数字孪生、AI智能技术升级县级农村供水运管平台,提升农村供水运行效能和“四预”功能,实时掌握单村供水工程设施设备运行状态、取用水水量、进出厂水质、农户用水等情况,实现从“源头到龙头”的全流程监管。 (九)强化农村供水服务。进一步明确属地管理责任,落实镇、村级供水管理人员,落实工作职责,组织业务培训,加强工作考核。建立水利、信访、乡镇和统管单位农村供水信访、舆情信息共享和联动处置机制,确保农村群众供水诉求“有诉即办、有求必应”,形成农村用水问题监测、受理、处置、反馈的闭环管理。 (十)强化应急供水保障。区政府将农村供水应急保障纳入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水利局建立农村供水专项应急预案。统管单位细化一站一策应急措施,建立农村供水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加强农村供水服务网点人员和物资配置;针对重大节假日、梅雨汛期、台风季节及冬季等时期,以及干旱缺水和突发水源枯竭、污染等问题,及时开展供水工程和设施设备抢修、抗低温冰冻防御等应急保障。属地乡镇要根据旱季供水情况做好应急送水保障工作。 (十一)落实水费收缴工作。按照《绍兴市上虞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落实单村水站水费收缴工作,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明确水费收取标准和收费方式,并进行公示。区水利局负责出台单村水站水费收缴相关政策;水务集团负责做好水表抄见和水费收缴模块开发,运用银行代扣、数字化便捷缴费等方式,拓展缴费渠道,提高水费收缴率和工作效率。属地乡镇督促相关村做好水费收缴工作,收缴的水费可用于供用水设施的日常管护支出,水费收缴和使用情况应当公示,收缴情况纳入县级农村供水运行管理平台。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5年1-6月):制定《统管绩效评价细则》《单村供水保障应急预案》《单村水站水费收缴管理办法》等相关工作制度,完成单村水站工艺提升和数字孪生建模,建设抄表缴费模块,全面实施抄表收费,完成管网改造方案制定,并组织实施。 (二)攻坚阶段(2025年7-11月):制定单村水站县级统管标准,推广标准化运维至全区,完成应急水源保障和水源监控系统建设,完成全部单村水站用户水表更换出户,完成部分单村水站村级管网整体改造,做好管网水质、流量、压力监测点部署,评估结果纳入水利局对乡镇差异化考核清单,并记入区综合考核的计算依据。 (三)验收阶段(2025年12月-2026年1月):开展省级试点成效评估,形成改革经验报告,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区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做好深化农村供水县级统管机制改革相关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协同推进深化农村供水县级统管机制改革顺利开展。水利局要制定深化推进农村供水县级统管机制改革的具体方案,统管单位要履行好农村饮用水工程运行管理主体责任,相关乡镇要履行好属地职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资金保障。财政局要强化资金的统筹安排。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保障单村供水工程改造提升和运维管护经费落实到位。水利局要排定项目实施的年度计划,按计划开展供水工程提升改造、水站运维管护、水源环境保护、水质检测等工作。 (三)强化督导考评。要明确任务清单,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对推进缓慢的进行挂牌督办,对进度严重滞后的,适时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年底要对单村水站建管机制改革成效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区综合考核的重要指标。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单村水站供水政策解读和饮水安全知识宣传,提高用水户安全用水、节约用水和有偿用水意识。广泛搜集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饮用水管理体制改革的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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