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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200/2025-8528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9-10 11:36
发布单位: 区水利局

关于调整《2025年度区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科室、单位:

2024年3月19日,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等规定,我局公布了《2025年区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区水利局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了明确。为更好贯彻落实上位法、上位规划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决定调整我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现将调整后的2025年区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2025年区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

2025年9月8日

附件:

2025年区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主体

事项名称

主要内容

承办科室

完成时间

法律政策依据

实施计划

1

区水利局

《绍兴市上虞区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

调查评价再生水利用现状、分析再生水利用潜力和再生水供应能力,提出近远期再生水规划目标、配置方向、工程布局和配套制度。

水政水资源科

2026年12月

1、《浙江省水资源条例》

2、《浙江省重点用水领域水效提升计划(2024-2027年)》

3、《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导意见》

4、《绍兴市上虞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5、《绍兴市上虞区重点用水领域水效提升计划(2024-2027年)》

6、《上虞区工业集聚区水资源循环梯级利用试点实施方案》

2025年10月,完成基础数据收集并整理;

2025年12月,形成初稿,征求公众意见;    

2026年2月,开展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

2026年10月,集体讨论;

2026年12月,形成规划成果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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