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索引号: 002590593/2025-8549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5-09-29 16:02
发布单位: 区建设局(区人防办、区民防局) 有效性:

《关于公布区建设局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制定机关应当每隔两年对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全面清理”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草拟《关于公布区建设局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二、政策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三、主要内容

《通知》首先对区建设局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新制定的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查,继续有效的区建设局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停止执行的区建设局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修改的区建设局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

四、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绍兴市上虞区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王佳莲

联系电话:82159980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