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基础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访问次数: 发布日期:2026-07-17 16:58 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来源: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绍 兴 市 上 虞 区 财 政 局

直线 2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基础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全区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建设,确保专家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保障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与高效,根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决定组织全区已入库政府采购正式评审专家基础信息集中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更新范围

全区已纳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的所有在库正式评审专家。

二、更新内容

1、个人基础信息:包括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常驻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核心信息,确保与当前实际情况完全一致。

2、资质履历信息:补充完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工作证明等佐证材料,职称证书需同步上传对应彩色扫描件,工作证明需明确各阶段任职岗位及专业特长。

3、评审专业信息:结合本人专业领域和从业经历,精准选择对应评审专业信息,所选专业需与个人职称证书、长期从事的工作领域高度匹配,不得超范围填报。

4、回避单位信息:全面梳理并主动填报符合政府采购回避规定的关联单位信息,确保评审活动独立性。回避单位填写除了本人所在单位以外的其他兼职、参股等与本人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的单位。

5、承诺书信息:如当前在政采云平台专家库中未提交入库承诺书,应及时更新资料。如当前在政采云平台专家库中已提交则无需变动。

6、违法违规信息: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应如实在表格(附件一)中填写。

三、时间安排

本次信息更新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启动,‌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请各位专家在此期限内完成全部信息线上核对及线下纸质资料提交操作。

四、操作要求

1、线上操作:请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工作台首页→变更信息→核对信息→保存草稿→最终提交”的流程完成操作,避免信息遗漏或上传失败。

2、线下操作:对应纸质资料须在7月25日前提交至财政局采购监管科1204室。

五、其他事项

1、所有填报信息及上传材料需真实合法,严禁提交虚假证明材料,一经发现将按规定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2、未在7月31日前完成信息更新及纸质提交的专家,系统将做自动挂起处理。

3、评审专家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专业技术职称、需要回避的信息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区财政部门申请变更相关信息。

4、本次信息更新不影响当前在库专家的正常评审抽取,提交后将由财政部门按批次完成审核。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咨询电话:0575-82130212。


附件:1.《绍兴市上虞区政采云平台评审专家基础信息更新表》

2.《评审专家入库承诺书》



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

2026年7月17日


附件一、绍兴市上虞区政采云平台评审专家基础信息更新表.doc

附件二、评审专家入库承诺书.doc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