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 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
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
三.征求意见回复:
1.意见递交时间:2026年07月07日16时30分前(节假日除外)递交
2.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外地可将扫描件发送邮箱至2018223356@qq.com,扫描件必须签字(盖章)。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4.联系人:胡佳菲/任先生
5.联系电话:17857050331/0575-82182092
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