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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306820025902351/2025-10104621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无 | 公开日期: | 2026-01-09 14:27 |
| 发布单位: | 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 有效性: |
| 上虞区行政复议工作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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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效,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各项工作,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创新复议举措,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上虞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健全制度建设、平台建设、队伍建设,强化监督指导、科技赋能、府院联动,全面推动行政复议工作走深走实。全面践行复议为民理念,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不断增强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公正性、便民性,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获得感,促进上虞区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复议综合质效 制定完善案件办理工作制度规范,标准化、专业化、制度化规范案件办理。落实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优化团队协同办案模式,实现繁案精办、简案快办、类案专办。畅通行政复议权利告知渠道,进一步发挥好行政复议基层咨询受理点的便民优势。充分用好听取意见、听证等制度功能,积极搭建会商交流平台,提高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能力。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从源头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 (二)深化调解和解,促进矛盾实质化解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行政调解中心的实体化运作,落实新行政复议法关于调解制度的新要求,进一步发挥行政争议联合调处优势,提高行政调解工作的整体质效。创新调解方式,综合运用面对面调解、线上调解、第三方参与调解等方式,提高调解的专业性和成功率。鼓励和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平等协商、互谅互让,依法达成调解和解协议。建立健全调解协议履行保障和跟踪反馈机制,确保调解成果切实落地。 (三)强化科技赋能,畅通便民服务渠道 按照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要求,推动行政复议工作信息化、数字化。积极探索通过行政复议工作平台,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行政复议活动,保障行政复议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工作透明度和案件办理质量,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线上线下申请流程,继续拓宽行政复议网上申请渠道,增强对相关线上平台的宣传力度和系统维护,加强系统数据分析和研判,有效提升公众参与行政复议的广度和深度。 (四)加强协调联动,凝聚争议化解合力 扩大府院联席会议覆盖范围,定期开展针对实务问题的交流讨论,有效提升基层复议和应诉的工作能力。推动联席会议常态化开展,会同法检、街镇、相关委办局、法律顾问等共同参与基层行政争议化解,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实现行政复议便民利民与行政争议源头化解的有机统一。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信访等衔接机制,发挥好各项制度优势。 (五)夯实能力基础,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聚焦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行政复议办案人员“专业团队”、一线执法人员“重点群体”,分层分类开展新行政复议法及配套制度的专题培训,提升依法行政和复议应诉能力。落实相关出庭应诉和旁听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及行政应诉工作规定,以制度建设提高行政机关对有效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庭审参与水平和出庭应诉能力。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 强化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职能,充分发挥区行政复议委员会“智库外脑”作用,积极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的力量,合力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走深走实。 (二)强化队伍建设 配齐配强符合法定要求的专职行政复议人员。建立健全常态化、系统化的业务培训和能力提升机制,通过集中授课、案例研讨、岗位练兵、外出学习等多种形式,着力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行政复议专业人才。加强行政复议理论研究与实务经验总结提炼。 (三)严格监督考核 将行政复议工作开展情况、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行政复议意见书落实情况等,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对行政复议工作中发现的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和监督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审结一案、规范一片”的监督指导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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