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府办公室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30682K151299884/2026-10106011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6-06-26 15:55
发布单位: 有效性:

(文字)《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虞中大道快速路禁止货车等通行的通告》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维护虞中大道快速路主线通行秩序,保障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交通实际,决定制定《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虞中大道快速路禁止货车等通行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绍兴市区快速路管理办法》(绍政办发〔2023〕2号)。

三、主要内容
   《通告》为绍兴市上虞区虞中大道快速路主线通车后其设施正常运行与通行安全畅通的需要而实施在虞中大道快速路禁止货车等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包括管理措施的禁行内容、禁行车辆和时段,以及特殊情况说明等。具体如下:

(一)禁行内容

1.虞中大道快速路主线高架道路,全天禁止各类货车、摩托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

2.五甲渡大桥段地面道路(悦江路至江东路),全天禁止非机动车、行人通行。

3.杭甬高速公路分离式立交桥不受禁行限制。

(二)管理规定

1.违反本通告禁行内容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2.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快速路道路养护作业车辆和人员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三)其他事项

1.本通告自2026年7月23日起施行,具体由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组织实施。

2.原发布的《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长海公路货运车辆禁行及指定车道通行的通告》(虞政发〔2021〕11号)同时废止。

四、适用范围

本《通告》适用范围为绍兴市上虞区虞中大道快速路主线(人民大道西段至振兴大道)。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

解 读 人:董承

联系电话:0575-82766978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