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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30682K151299884/2025-101044176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虞政办发〔2025〕121号 | 公开日期: | 2025-12-11 10:43 |
| 发布单位: | 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5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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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2025年3月28日,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第713号)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等规定,区府办印发了《关于公布2025 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虞政办发〔2025〕29号),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明确并形成目录。现根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动态管理要求,需要调整2025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科学、民主、 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现将调整后的2025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2025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5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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