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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82K151299884/2026-101051525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虞政办综〔2026〕5号 公开日期: 2026-03-23 16:43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2026年度财政支出监督评价计划的通知

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和《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办公室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为切实提升财政资金监管和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效,推动产城人文融合发展取得新成效,现下达2026年度我区财政支出监督评价计划。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政监督检查类

(一)监督检查范围及方式

1.地方特色检查(含会计监督检查):区财政局与区委巡察联动,对上虞区水利局、上虞区建设局、上虞区交通运输局和上虞区综合执法局等4家单位开展财政监督检查。

2.省、市、区联动检查项目: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组织要求执行。具体实施由区财政局直接检查,或根据上级安排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检查。

3.其他检查:根据上级财政部门或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开展各类专项检查。

(二)时间安排

1.10月底前,完成地方特色现场检查,并出具检查意见。

2.省、市、区联动项目和其他检查,根据上级财政部门或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确定的时间完成。

(三)结果应用

1.区财政局及时向被检查部门单位反馈或通报检查结果;区财政局在与区巡察联动中发现的问题纳入巡察结果。相关部门或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2.区财政局根据财会大监督要求,建立健全与区人大预算工委、区纪委监委和区委巡察办的财会监督联动贯通工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同步报送检查结果至上述单位,提升财政监督工作质效。

3.区财政局完成检查工作任务后,总结检查情况,提炼做法经验,报上级财政部门和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供决策参考。

二、财政绩效评价(评估)类

(一)评价范围及方式

1.事前绩效评估:对部门单位的新增项目、政策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严把项目入口关,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

2.绩效自评和抽评:组织对2025年度所有部门预算项目和完工一年内的政府投资项目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自评,在自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选取部分项目开展绩效抽评。

3.财政绩效评价:对2025年配方肥补贴、明眸亮晴近视防控工程、自然资源常规监测、就业专项资金、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运行补助、课题研究经费等6个项目(政策)支出开展财政绩效评价。

4.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协同区人大预算工委对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上虞区卫生健康局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

(二)时间安排

1.2025年12月底前,根据实际情况,区财政局做好新增项目、政策的事前绩效评估工作。

2.2026年6月底前,各部门单位完成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11月底前,区财政局完成绩效抽评,并通报自评抽评情况。

3.2026年9月底前,由区财政局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相关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评价,并完成绩效评价报告。

4.2026年5月底前,区财政局协同区人大预算工委开展相关部门的整体绩效评价,并完成绩效评价报告。

5.省、市、区联动评价项目根据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完成。

(三)结果应用

1.将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作为重大项目、政策纳入预算项目库、申请预算的必要条件。对评估结论为“良”(含)上的拟新增政策、项目,可予以入库并申请预算;对评估结论为“中”的,应对政策或项目内容进行调整完善,重新评估通过后予以入库并申请预算;对评估结论为“差”的,原则上不予入库和申请预算。

2.各部门完成2025年度项目绩效自评后,自评结果结合财政决算公开一并向社会公开。

3.区财政局及时向相关部门单位反馈或通报评价结果,评价结果要与下年度预算安排相挂钩,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绩效自评结果为“差”、抽评或评价结果为“中”或“差”的项目,原则上下一年度不再安排。项目单位对评价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可行措施,积极落实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反馈区财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项目如存在类似问题的,要及时采取纠偏措施,避免问题再次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把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作为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的突破口和关键点,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明晰责任,注重监评质量。各部门单位要落实财政监督评价的主体责任,对照计划落实落细,认真组织开展自评和自查工作,及时进行纠偏,并对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财政部门是实施财政监督评价的牵头单位,要对照计划稳步推进,注重监督评价质量,加强现场指导和帮助,以查(评)促帮,切实提高单位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三)加强整改,形成长效机制。各部门单位对财政监督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要立查立改,逐项逐条抓好问题整改,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全面查找财务管理漏洞,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切实做好财政监督评价的后半篇文章,真正实现以查(评)促管。


附件:2026年度财政支出监督评价计划表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6年度财政支出监督评价计划表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名称

年初预算安排

评价完成时间

财政监督检查

(一)

地方特色检查

1

上虞区水利局

商区委巡察办制定检查方案,明确重点检查范围和项目

10月底前

2

上虞区建设局

3

上虞区交通运输局

4

上虞区综合执法局


(二)

省、市、区联动检查项目

1

区直部门及相关下属单位

预决算公开情况核查

根据上级安排组织实施

2

相关部门和单位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3

其他



(三)

其他监督检查


相关部门和单位

配合上级要求开展各类专项检查

根据要求配合实施


财政绩效评价(评估)

(一)

事前绩效评估



对新增项目(政策)开展事前绩效评估

12月底前


(二)

绩效自评和抽评

1

所有部门预算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

6月底前

2

按一定比例选取部分项目开展抽评

11月底前


(三)

财政绩效评价

1

上虞区农业农村局

配方肥补贴

553

9月底前

2

上虞区教育体育局

明眸亮晴近视防控工程

893

3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自然资源常规监测

206

4

上虞区人力社保局

就业专项资金

8502

5

上虞区民政局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运行补助

1500

6

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

课题研究经费

124


(四)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

1

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

5月底前

2

上虞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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