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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306820025907614/2026-10105461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无 | 公开日期: | 2026-04-30 10:40 |
| 发布单位: | 区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稳岗留工政策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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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2026年“抢开局、稳增长、促发展”政策举措>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26〕1号)、《绍兴市上虞区2026年“抢开局、稳增长、促发展”政策举措》等文件精神,保障政策落地,特制定《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稳岗留工政策实施细则》。 二、制定过程 上虞区人力社保局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制定起草了《2026年稳岗留工政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充分征求区财政局等职能部门的意见,有针对性制定本举措 。2026年3月12日-4月10日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民互动—调查征集”栏对该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0条意见。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分为招工奖励、包车补贴、引工奖励等3条政策条款。 (一)招工奖励 为鼓励企业稳岗促就业,对企业于2026年2月24日至3月23日(正月初八至二月初五)招用首次来虞就业人员(首次来绍兴并在上虞就业人员),并从当月起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给予250元/人的招工奖励。 (二)包车补贴 为鼓励企业发挥自身作用,尽早有组织统一接返员工复工复产,对企业在春节期间通过租用(含合租)大巴等方式接回市外来源地相对集中的员工所产生的包车费用,按照50%予以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引工奖励 为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职业技工院校等为我区企业输送人力资源,保障企业春节期间用工需求,对为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引进5人(含)以上员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职业(技工)院校等,给予500元/人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本办法自2026年4月29日起施行。 四、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绍兴市上虞区。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上虞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解读人:李洪志 联系电话:0575-82133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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