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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820025907614/2026-10105461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人力社保局 公开日期: 2026-04-30 10:37
主题分类: 文 号: 虞人社〔2026〕12号
统一编号: DSYD13-2026-0001 有效性: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稳岗留工政策实施细则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办线,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办公室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上虞区2026年“抢开局、稳增长、促发展”政策举措》精神,保障政策有效落实,现制定以下稳岗留工实施细则。

一、招工奖励

对企业于2026年2月24日至3月23日(正月初八至二月初五)招用首次来虞就业人员(首次来绍兴并在上虞就业人员),并从当月起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给予250元/人的招工奖励。

1.扶持对象全区所有非公有企业(含政府引进到园区的央企国企)和在我区已经承接在建项目的外地企业参照适用。新招用人员口径:上述企业2026年2月24日至3月23日(正月初八至二月初五)招用在上虞首次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并从当月起连续缴纳3个月及以上的新增区外员工,之前在绍兴其他区县市参保缴费人员除外。

2.扶持标准:250元/人。

3.申请材料:企业招工奖励申请表。

4.审批程序:

(1)企业提交《企业招工奖励申请表》(附件 1),并将盖章扫描件及电子表格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sxsyjyzx@163.com。区人力社保局根据申请名单进行系统比对,确定企业补助名单和补贴金额。

(2)区人力社保局职能科室确定补助名单后,在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向区财政局申拨资金。

(3)资金到位后将补贴拨付给单位。

5.申报期限:2026年5月1日至 5月31日。

6.业务办理:区人力社保局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电话:82120314,82362901,82133202。

二、包车补贴

对企业在春节期间通过租用(含合租)大巴等方式接回市外来源地相对集中的员工所产生的包车费用,按照50%予以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1.扶持对象区内规上工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限上服务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农业龙头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规上建筑业企业(包括重点在建建筑工地)。

2.扶持标准:上述企业在 2026年2月17日至3月18日(正月初一至正月三十)包车接回市外员工的给予50%的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企业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

(2)区人力社保局职能部门审核相关材料,确定补贴金额;

(3)审核汇总后在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向区财政局申拨资金并发放至企业账户。

4.申请材料:《企业包车接回员工费用补助申请表》(附件2)、包车协议、包车费用发票、《包车返岗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 3)。

5.审批程序企业申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6.申报期限:2026年5月1日至5月31日。

7.业务办理区人力社保局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电话:82120314,82362901,82133202。

三、引工奖励

对为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引进5人(含)以上员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职业(技工)院校等,给予500元/人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1.扶持对象在绍兴市上虞区范围内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在人力社保部门备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正常注册的行业协会和与我区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且输送技能类应届毕业生到我区就业的各类职业(技工)院校等。

2.扶持标准以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职业(技工)院校等在2026年2月17日至3月18日(正月初一至正月三十)期间为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引进5人(含)以上员工的给予每人500元奖励,每家不超过10万元。引进的员工需在对应的引进企业连续参保3个月及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其中职业(技工)院校输送的应届毕业生需社保缴纳满6个月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办理程序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职业(技工)院校等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签字、盖章承诺,区人力社保局比对各方数据,审核汇总后在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签批、拨款、发放。

4.申请材料《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职工奖励申请表》(附件 4)、《职业(技工)院校引进职工奖励申请表》(附件 5)、《引进职工信息登记表》(附件 6)、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备案证明、职业(技工)院校与企业签订的校企合作协议、引进职工劳动合同。

5.审批程序: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职业(技工)院校等申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审批。

6.申报期限:2026年5月1日至 5月31日。

7.业务办理区人力社保局人才综合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电话:82316678;区人力社保局培训鉴定中心(职业(技工)院校),电话:82972720。

本实施细则从2026年4月29日起施行。


附件:1.企业招工奖励申请表

          2.企业包车接回员工费用补助申请表

          3.包车返岗人员信息登记表

          4.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职工奖励申请表

          5.职业(技工)院校引进职工奖励申请表

          6.引进职工信息登记表


附件1-6.docx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文下载:虞人社[2026]12号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稳岗留工政策实施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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