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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30682002590729Q/2026-10106560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无 | 公开日期: | 2026-08-21 11:47 |
| 发布单位: | 区发改局 | 有效性: |
| 《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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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制定机关需定期清理以本机关名义制定发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二、文件依据 1.《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三、主要内容 我局对2025年12月31日之前制定的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停止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其中,停止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 1.上虞区进一步减负纾困助力经济稳增长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虞发改综〔2022〕68号) 2.上虞区进一步减负纾困助力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意见(虞发改综〔2022〕67号)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连夺回(办公室主任) 联系方式:0575-82112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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