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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82002590681G/2026-10106475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6-08-12 16:36
发布单位: 区民政局 有效性:

上虞区微公益创投项目管理细则政策解读

一、问:制定本细则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为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与公益慈善事业,规范微公益创投项目全流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浙江省省本级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浙民民〔2021〕157号)等规定,结合上虞工作实际,对原《上虞区微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虞民〔2022〕32号)进行修订完善,形成本细则。

二、问:什么是微公益创投项目?资金来源有哪些?

答:本细则所指微公益创投项目,是由区民政局组织实施,以财政资金(含福利彩票公益金)予以资助,由社会组织自愿承接落地的各类区级公益性服务项目。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配套安排资金,开展镇街级微公益创投项目。

三、问:微公益创投项目的资助范围包含哪些类别?答:资助范围分为两大类:

1.指定申报项目:由政府部门、乡镇街道、村(社)提出具体服务需求,申报主体对照需求设计项目方案进行申报。

2.自行申报项目具体包括5个方向:(1)一老一小类:面向老年人、儿童青少年开展的生活照料、健康支持、精神关爱、安全防护等服务;(2)一困一残类:针对困难家庭、残疾人提供的救助帮扶、康复训练、就业促进、社会融入等服务;(3)公益慈善类:慈善文化宣传、公益救助实施、慈善生态培育等项目;(4)风俗习俗类:移风易俗、文明婚丧嫁娶、地名文化传承、倡导健康节日习俗等文明新风项目;(5)其他民生类:社区微治理、心理疏导、矛盾调解等回应居民急难愁盼的公益项目。

四、问:微公益创投项目的资助标准是多少?

答:指定申报类项目资金标准由需求提出单位结合服务体量确定;自行申报项目原则上单个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最终资助额度以专家评审小组审核、区民政局确认结果为准。

五、问:微公益创投工作的组织机构有哪些?分别承担什么职责?

答:共三类责任主体:

1.主办单位:区民政局,牵头统筹微公益创投活动全流程工作。

2.承办单位:区民政局按规定程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具体负责活动策划、项目督导、评估验收、能力建设支持等工作;第三方承办单位及关联单位在承办年度,不得申报和参与本级微公益创投项目。

3.评审委员会:由区民政局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区财政局工作人员及行业专家组成,人数为5-9人,负责项目立项评审工作;评审实行利害关系回避制度。

六、问:申报微公益创投项目的社会组织,需要满足哪些基本条件?

答: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区民政局注册登记满一年,近2年度年检合格;成立未满2年的,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记录、无活动异常和严重失信记录;

2.组织机构健全,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

3.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务管理规范,坚持非营利属性;

4.拥有专业工作队伍和较强项目执行能力,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无不良记录;

5.已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载入社会组织章程;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问:哪些情形在项目评审中可以获得优先支持?

答: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社会组织予以优先支持:

1.已建立党组织;

2.获得社会组织等级评估3A及以上等次;

3.配备1名及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4.拥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等项目所需专业人才;

5.项目有自筹资金或配套资金支持;

6.入驻上虞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八、问:微公益创投项目的评审流程是什么?工作周期有哪些要求?

答:项目按照“征集公告→自主申报→资格预审→立项评审→公示公告→投诉复核→签订协议→督导检查→绩效评价”全流程闭环实施。周期要求:原则上每年集中征集评选1次,申报周期不少于15天;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少于3个月、不超过12个月;同一申报周期内,同一家社会组织最多可获选2个项目。

九、问:项目实施过程中可以调整变更内容吗?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在项目目标、产出和绩效不变的前提下,因实际情况确需调整实施方法、实施地点或资金使用结构的,项目承接单位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第三方承办单位提交变更申请,经第三方初审、区民政局审批同意后方可调整。单个项目周期内,重大变更调整不得超过1次。

十、问:项目绩效评价如何开展?评价结果怎么运用?

答:实行全过程评价机制:

1.过程评估:每季度由第三方机构通过材料核查、现场走访等方式开展督导评估,跟踪项目执行质量。

2.终期绩效评价:项目结束后开展全面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结果书面告知承接单位并向社会公开。结果运用:评价为A级的项目,纳入区级微公益创投优秀案例予以表彰推广;评价为D级的,取消承接单位下两个年度的项目申报资格。

十一、问:项目资助资金如何拨付?经费可用于哪些支出?

答:资助资金分三批拨付:协议签订后拨付项目总金额的50%作为启动资金,中期评估验收合格后拨付30%,项目结束并通过终期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20%。项目经费支出范围主要包括:宣传费用、物资场地费、交通费、项目人员补贴、项目管理费等与项目实施直接相关的开支。

十二、问:出现哪些违规情形会被追责?具体惩戒措施是什么?

答:承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民政局有权单方面终止项目协议、追回违规使用的资助资金,2年内不得申报微公益创投项目;情节严重的列入创投黑名单,3年内不得申报;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无正当理由放弃已获选的项目;

2.中期评估时,资金使用率或项目整体进度低于20%;

3.末期评估时,资金使用率或项目整体进度低于80%;

4.严重背离项目协议约定,或将项目转包给其他主体;

5.申报材料造假、项目实施弄虚作假骗取资助;

6.以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申报主体;

7.与第三方承办机构、其他申报主体恶意串通;

8.向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9.截留、挪用、私分项目资助资金;

10.拒绝、阻碍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十三、问:本细则从什么时候开始施行?原试行办法如何处理?

答:本细则自2026年9月1日起实施,《上虞区微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虞民〔2022〕3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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