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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30682002590681G/2026-101064733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6-08-12 15:30 |
| 主题分类: | 无 | 文 号: | 虞民〔2026〕25号 |
| 统一编号: | DSYD10-2026-0002 | 有效性: | 有效 |
| 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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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下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我局对本单位现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出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保留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宣布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现将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请各相关科室、下属单位做好相关文件规定的清理衔接工作。 本通知自2026年8月11日起施行。
附件:1.上虞区民政局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 2026年8月11日
附件1 上虞区民政局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 上虞区民政局部分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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