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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820025900594/2026-10105369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6-04-21 08:58
发布单位: 区交通运输局 有效性: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依据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72 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机关应当每隔两年对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全面清理,区交通运输局对现行有效的本级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印发了《绍兴市上虞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虞区交发〔2026〕11号)。

二、清理结果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虞区交发〔2026〕11号)对经清理的文件目录进行了公布,具体为: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停止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上虞区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杨敏

联系电话:0575-8221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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