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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82002590606P/2026-101064477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6-08-10 15:30
发布单位: 区商务局 有效性:

《绍兴市上虞区商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制定机关需定期清理以本机关名义制定发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二、文件依据

1.《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三、主要内容

我局对2025年12月31日之前制定的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停止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其中,停止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

1. 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虞商务〔2022〕37号);

2. 关于印发《〈绍兴市上虞区全面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稳外贸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虞商务〔2022〕74号);

3.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细则》的通知(虞商务联发〔2023〕2号);

4.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细则》的通知(虞商务联发〔2025〕1号);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上虞区商务局

解读人:任世权(办公室主任)

联系方式:0575-82217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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