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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2330682MB0T979533/2026-10105173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无 | 公开日期: | 2026-03-25 15:44 |
| 发布单位: | 区供销总社 | 有效性: |
| (文字政策解读)《上虞供销社系统招商考核激励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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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上虞供销社系统招商考核激励暂行办法》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国内经济回升向好基础仍需巩固,扩大内需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基点。2026年,上虞区以科技创新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大力发展银发经济、首店经济、农商文旅融合等新兴业态,全力推动消费提振与产业升级。面对内需复苏仍不稳固、传统商贸增长乏力的挑战,区供销社系统肩负服务城乡、激活流通、赋能产业的重要使命,亟需以高质量招商引资推动业态迭代、拓展发展空间、提升综合实力。为进一步健全系统招商引资考核激励机制,充分激发全员招商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特修订本办法。 二、制定过程 2021年2月,《上虞供销社系统招商激励暂行办法》正式施行,初步建立了招商激励机制并取得实效。2024年1月,大通集团企管部结合当时市场环境和系统实际,启动办法修订工作,经广泛征求意见、多轮门会商及区社党委会审议,形成《上虞供销社系统招商考核激励暂行办法》。2026年初,企管部向系统内干部职工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多部门会商,参考市、区相关招商政策,结合当前市场形势和上虞供销社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经区社党委会讨论同意,修订《上虞供销社系统招商考核激励暂行办法》。 三、主要内容 文件分为正文和附表两部分,正文包括总则、项目类型、考核激励、附则等四个部分。 (1)总则:明确了制定目的、适用对象以及引进范围。 (2)项目类型:定义了一般招商项目和“一事一议”招商项目。 (3)考核激励:详细规定了针对经营班子和个人的考核标准及激励措施。 (4)附则:涉及有效信息认定、奖励分配原则及责任追究等内容。 四、适用范围 (1)适用对象:参加当年度供销社年薪制考核的基层供销社、大通集团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托管企业,以及对供销系统招商引资有突出贡献的个人。 (2)项目类型:涵盖一般招商项目和特定类型的“一事一议”招商项目(如公用品牌、网红潮牌等合作)。 (3)适用时间:本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绍兴市上虞区供销合作总社 联系人:周茜楠 联系方式:0575-82213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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