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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30682002590446G/2025-10106505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无 | 公开日期: | 2026-08-17 09:28 |
| 发布单位: | 驿亭镇 | 有效性: |
| 《关于公布驿亭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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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出台背景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有关要求,驿亭镇人民政府对2023年至2024年12月期间制定及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 二、 制定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 三、 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范围为驿亭镇人民政府2023年至2024年12月制定及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2件。 四、 清理结果 经审查,本次清理结果如下: (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二)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五、 废止说明 本次宣布废止的《驿亭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驿政〔2020〕30号),因已被2023年修订发布的新版规定(驿政〔2023〕15号)替代,旧版文件不再适用,故予以废止。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驿亭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统一按照驿政〔2023〕15号文件执行。 六、 施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5年5月29日起施行。 七、 解读机关 本文件由驿亭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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