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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82002590446G/2025-10106505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6-08-17 09:28
发布单位: 驿亭镇 有效性:

《关于公布驿亭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 出台背景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有关要求,驿亭镇人民政府对2023年至2024年12月期间制定及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

二、 制定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

三、 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范围为驿亭镇人民政府2023年至2024年12月制定及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2件。

四、 清理结果

经审查,本次清理结果如下:

(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布日期

1

关于印发《驿亭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通知

驿政〔2023〕15号

2023年6月21日

(二)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布日期

1

关于印发《驿亭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通知

驿政〔2020〕30号

2020年11月27日

五、 废止说明

本次宣布废止的《驿亭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驿政〔2020〕30号),因已被2023年修订发布的新版规定(驿政〔2023〕15号)替代,旧版文件不再适用,故予以废止。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驿亭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统一按照驿政〔2023〕15号文件执行。

六、 施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5年5月29日起施行。

七、 解读机关

本文件由驿亭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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