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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30682002590833W/2026-101057467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无 | 公开日期: | 2026-06-03 10:00 |
| 发布单位: | 丁宅乡 | 有效性: |
| 《关于明确2026年丁宅乡耕地功能恢复工作相关要求的通知》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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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耕地功能恢复工作事关粮食安全,决定明确2026年丁宅乡耕地功能恢复工作相关要求。 二、制定依据 1.参考的文件有《关于印发上虞区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上级最新文件精神。 三、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基本要求、项目实施和验收管护要求、经费标准、其他等四个方面。 1.基本要求方面,耕地恢复对象及实施主体;恢复范围 ;恢复标准。 2.项目实施方面,必须符合现状稳定耕地要求;必须保证一年一季农作物种植;必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涉及回填土要求说明。 3.经费标准方面,前期调查摸底;项目实施阶段;后续管护要求(自区级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内);补助标准;拨付方式;奖惩标准;不予补偿类型。 4.其他方面,对于地块边界不清,图斑与表格数据不一致等问题;各行政村要根据本《通知》以及往年面花补偿情况制定本村耕地功能恢复工作补偿方案。 四、适用范围 文件的发布日期是2026年4月,施行日期是2026年1月。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上虞区丁宅乡人民政府 解读人:游庆明 上虞区丁宅乡人民政府村镇建设办主任 联系电话:8929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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