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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163/2009-0896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虞公〔2009〕109号 公开日期: 2009-08-19 09:08
发布单位: 公安局 有效性:

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六排查六防范”教育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六排查六防范”教育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上虞市公安局委员会

二00九年八月六日 

 

 

 

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六排查六防范”教育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各市公安局长会议精神,深入做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落实阶段工作,进一步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科学发展,切实整改当前队伍建设和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省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刑讯逼供三类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浙公通字(2009)70号〕和绍兴市局有关反腐倡廉工作部署,结合上虞公安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六排查六防范”教育整治活动,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要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公安机关“三项建设”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局“一排二打三防四建”工作主线,进一步深化“三类案件”专项治理活动,积极排查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不公正、不廉洁的问题,健全落实各项执法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巩固治理成果,着力预防发生公安执法办案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着力预防发生滥用职权,运用各种手段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问题;着力预防发生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民警利用职权入股娱乐场所及为“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黑恶势力提供保护问题,努力实现“严防发生影响恶劣的队伍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工作目标,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政委陈建华同志任组长的“六排查六防范”教育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局纪委、政治处、办公室、法制科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纪委,由局纪委副书记厉国荣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单位也要确定相应的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加强对教育整治活动的领导和督促检查。

    三、活动内容

    此次教育整治活动要求全市公安机关每位民警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围绕执法思想是否端正、职业操守是否严格、遵章守规意识是否牢固等方面的要求,认真做好六项排查,防范出现六方面的问题。

    (一)排查是否存在责任意识不强,防范职业道德缺失。重点排查自身对警察职业的认识如何,职业荣誉感是否滑坡、缺失;争先创优意识如何,集体荣誉观是否缺失;家庭关系是否和谐,民警对家庭的责任心是否缺失;遵纪守法意识如何,有无违反“五条禁令”的问题。

    (二)排查是否存在“不作为”,防范发生玩忽职守等失职渎职行为。重点排查有无存在有警不出,有案不立,漏罪不查,该处罚不处罚的现象;有无存在办理案件调查取证不认真,查处不及时,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长期不予解决;有无存在对信访反映和发现的问题及错误久拖不纠等情况。

    (三)排查是否存在“乱作为”,防范发生徇私舞弊或放纵违法犯罪等执法不公的行为。重点排查有无违规办理证照、出具鉴定结论;有无在办理案件或公安治安行政管理中接受吃请,接受礼金、礼品;有无插手经济纠纷,办理人情案、关系案;有无存在将执法办案作为“创收”工具,越权处罚或降格处理等问题。

    (四)排查是否规范执法,防范发生刑讯逼供等执法违法行为。重点排查执法活动中有无存在打骂群众,暴力取证等不文明执法行为;有无存在侵害公民合法权益或不依法保护违法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的问题;有无存在滥用警械、动手动脚,造成他人伤残、投诉的情况。

    (五)排查是否严守工作纪律,防范发生通风报信、帮助违法犯罪嫌疑人逃避打击等行为。重点排查有无违反办案纪律,泄露工作秘密或警务秘密;有无在执法办案中,弄虚作假,出具不实的立功自首证明等问题。

    (六)排查是否涉足商业行为,防范发生民警经商办企业或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利益的行为。重点排查有无存在承包、租赁、受聘、兼职、中介等方式从事的营利性经营活动;有无与他人合资、搭股、合作、合伙经商办企业;亲属有无利用民警职权或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有无涉足、参与经营娱乐场所或利用职权向他人借贷款项、担保业务。

    四、工作措施

    教育整治活动要与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围绕六方面内容进行集中教育,以自我查摆、自我纠正、自我整改为主,教育引导广大民警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进一步增强职业道德修养;着力解决、整改执法活动和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真正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第一:学习教育

    组织全体民警学习有关文件、规章制度。主要内容包括《绍兴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意见》、《绍兴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不准”的规定》、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防止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规定》、公安部《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公安机关和公安干警十不准规定》,执法监督、过错责任追究和禁止民警参与经商办企业的有关制度规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文件;组织民警学习《前车之鉴》(九)教育读本,结合身边的事和人,吸取教训,警钟长鸣;敦促民警树立珍爱职业,珍爱集体,珍爱家庭,珍爱生命的意识,筑牢警察职业道德思想基础。

    第二:自查自纠

    在学习教育的同时,每位民警必须对照六个方面内容认真进行排查,作出“六排查六防范”承诺书,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排查自纠,为民警作出表率。各单位应在思想认识上找差距,在教育、管理和监督方面找薄弱环节,重点排查“一岗双责”的要求是否落实,有无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职业道德教育是否有效,有无存在“冷、硬、横、推”的现象;分析预警报告制度是否贯彻到位,有无存在“报喜不报忧”的情况;内部管理监督工作是否严格落实,有无存在“稀、拉、松”等现象,认真分析队伍中存在问题,结合民警的自查情况,提出纠正、整改意见。

    第三:整改规范

    各单位要在自查的基础上,按照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切实加强执法活动特别是执法问题多发环节的监督检查。要积极利用警务监督系统进行巡查,确保有关执法活动现场录音、视频监控的有效运行,以规范公安执法行为。要结合接访和处理信访问题的工作实际,进行解剖分析,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对带有普遍性的执法问题,要通过制定、健全有关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对民警八小时外参与社会经济活动要积极探索防范办法,加强日常监督。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健全具体执法制度,消除漏洞和隐患。纪检监督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单位、场所的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一查到底,对发现的典型案件,要采取督办形式实行倒查,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对个别民警主动讲清违法违纪问题,应在法律政策范围内,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开展此次活动,是今年全市公安机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全市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工作和深化并巩固“三类案件”专项治理成果的重大举措,也是圆满完成下半年公安工作任务,确保国庆60周年安全的需要。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从各自的实际出发,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警种要切实负起责任,齐抓共管,加强指导、督促检查,善始善终地抓好活动。市局将组织检查组,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实施检查、并进行通报,确保整个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

    (二)注重结合,讲究实效。开展此次活动要贴近实际,努力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活动中,各单位要坚持把此项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要与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三三”工程结合起来,与日常的政治理论学习、党纪条规学习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创新载体,通过多种形式,确保本次专项治理活动取得最佳效果。

    (三)认真总结,巩固成果。各单位要对照方案,自行组织检查,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制定措施督促整改落实,并进行自查评估。市局将结合群众信访、投诉反映及组织、邀请社会监督员进行明查暗访等方式,对民警的执法活动、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进行监督评判,以此检验教育整治活动的成效。对教育整治活动组织不力的单位,要重新进行“补课”;对发现的执法漏洞,要督促补充完善;发现重大执法问题将实行责任“倒查”追究。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有关民警违法违纪案件、执法过程中非正常死亡事件、辅警违法违纪案事件等信息,以及教育整治活动中碰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局纪委。各单位开展教育整治活动的总结于10月10日前报市局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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