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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163/2014-0898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虞公〔2014〕96号 公开日期: 2014-06-18 11:29
发布单位: 公安局 有效性:

关于印发《上虞区公安局防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相关单位:

现将《上虞区公安局防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虞区公安局 

2014年5月23日

 

上虞区公安局防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防范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上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较大事故防控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和绍兴市局《开展预防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决定自5月20日起至年底,在全区开展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防控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较大事故防控专项行动,实现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部门共同治理安全隐患机制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管控能力进一步提升,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力争不再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工作措施

1、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交警大队要会同交通运输、道路建设等有关部门对辖区所有道路安全隐患进行重新排查,重点排查治理农村、山区道路、未通过验收的通车道路安全隐患,率先治理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高危路段,特别是班线客车、校车通行的路段。排查情况及时上报区政府,建议建立全区统一的隐患路段排查档案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投资谁承担”的原则,落实治理责任部门,并根据隐患严重程度制订治理计划。目前我区已有2处安全隐患被列为省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治理计划,3处列为省级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治理计划。对上述5处省挂牌督办的事故多发点段和高落差危险路段,必须确保在2014年底前完成治理。交警大队对排查出的上虞本区级事故多发点段,要每月定期加强巡查,对到期未落实治理的,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建议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同时,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滚动式排查机制,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建议相关部门落实整改。

2、严格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管理

一是完善户籍化管理制度。交警大队要建立完善客运车辆、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和农村面包车五类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制度,及时更新车辆及驾驶人信息,确保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联系方式完整率、准确率达到90%以上。

二是加强日常监管。交警大队要定期深入客货运输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检查到的存在问题,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检查情况要予以记录。每月清理交通违法记分、审验等情况。审验率达到90%以上,记满12分、达到降级注销条件的在三个月内处理率达到80%以上。

三是严格重点车辆管理。交警大队要每月对辖区内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车辆进行排查,发现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和违法行为等情况的,要同时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教育行政部门,落实监管措施。确保实现2014年大型客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检验率要达到95以上%;重型货车、农村面包车检验率达到90%以上;达到报废标准的大中型客货车报废率达到80%以上。

四是落实校车管理规定。要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建立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依法履行相关职责。

3、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一是继续坚持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常态严管措施。有针对性地组织各类专项治理,严厉查处客车、校车和农村面包车超员、机动车超速、超载、闯红灯、酒后驾驶以及疲劳驾驶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5次、10次以上违法未处理车辆和客运车辆违法处罚到位率分别达到80%、95%、95%以上。

二是深入开展农村面包车摸底清查。建立完善工作台账,规范日常监管措施,年内将辖区农村面包车和驾驶人纳入管理台账,农村面包车核载提示牌粘贴(喷涂)率达到90%以上。同时,要积极依靠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发动基层管理力量,加强对农村面包车和拖拉机违法载客、人货混装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教育管理。

三是加强部门协作。交警大队要积极会同交通运输和农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对客运车辆超员和站外组客、货车超限超载、非法营运、拖拉机违法载客等违法行为的整治。

4、强化交通安全管理科技建设和应用

一是要加快推进“智慧交通”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交通安全保障能力。

二是要联合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深入贯彻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督促企业对客运(含旅游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运营全程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和制止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5、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一要加强社会面宣传教育。政治处和交警大队要运用日常主流媒体开设的栏目及互联网“上虞公安”、“上虞交警”官方微博等平台,大力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参与者安全防范能力。适时邀请记者参与集中整治行动的现场宣传报道,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营造严管声势。联合区文明办、团区委等部门,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上街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助力梦想”交通安全全民教育工程共建行动

二要加强重点驾驶人宣传教育。交警大队要充分发挥交通安全教育学校阵地作用,加强对满分驾驶人、客货车记分驾驶人及事故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建立手机短信发布机制,年内手机短信覆盖90%以上五类重点车辆驾驶人,每半月开展常态安全提示,每月开展违法记分临界告知、通报事故案例,每季度开展换季安全警示,恶劣天气随时预警;严格落实3小时审验教育工作,针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校车驾驶人等特点突出教育重点,创造条件组织模拟危险环境驾驶、交通事故处置演练等交通体验活动,提高重点驾驶人特别是大客车驾驶人针对恶劣天气、突发情况等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要加强特殊人群的安全宣传教育。交警大队要深入辖区运输企业、学校和社区(村居),利用集中授课、播放警示教育片、图板展出、分发资料等各种形式,开展送法上门活动,进一步增强外来务工人员、学生、沿线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区局决定成立由区局党委委员、何柏樵副局长任组长,区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金小军大队长任副组长,区局监审室、指挥中心、法制大队和交警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交警大队),由金小军大队长兼任主任。交警大队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2、多措并举,长效管理。交警大队要结合日常工作,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建立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长效管理机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机制,部门共同治理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的良好格局,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综合治理能力。

3、加强督查,严格考核。交警大队要紧紧围绕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双下降10%”的目标,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分解工作任务,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对因管理上失职、渎职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在查清事故原因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同时,对本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一批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各项管理措施,着力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防范体系,坚决防止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反弹。警务督察大队要加强日常督察,对工作措施不落实的要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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