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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15-475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5-07-13 11:41
发布单位: 文广局

2014年绍兴市上虞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绍兴市上虞区文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区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行业特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推动科学发展,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举措,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区文广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本单位情况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细化了工作措施,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积极推进重点事项信息公开。根据区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认真梳理责任清单、权力清单等,及时在浙江政务网上全面向社会公开。同时,结合网吧行政审批制度试点改革及公共文化服务平台信息建设等热点,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重点公开上级相关试点政策信息、行政审批相关公告信息、公共文化服务有关信息。

3.努力扩展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把区文化馆、图书馆网站作为我局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提供实时文化资讯、互动服务等。着力打造“上虞青”网站运营平台,推介上虞越窑青瓷世界发源地形象,网站将于2015年上线运行。此外,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公众平台建设,通过与电信、移动公司联动,及时发布各类演出活动相关资讯,实现资源信息有效对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本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未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取过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及公众日益增长的需求还有不小差距,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公开载体和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公开的服务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实践中遇到的一些难点问题还需要深入研究。下一步,我们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落实责任,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上虞区文广局

201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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