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上虞区信息公开 >>政府文件
索引号: 公开方式:
文号: 公开日期: 2017-03-20 08:57
发布单位: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点)整治工作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从人防、物防、技防等多方面入手,使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消除,有效杜绝带有规律性的可防性死亡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在12月底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点)整治率达到100%;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下降。

二、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点)

具体路段、事故隐患、整治措施、整治责任单位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道路交通安全事关千家万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点)整治,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措施,各责任单位必须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工作上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落实,确保整治工作不拖拉、不推诿。

⒉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各责任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认真落实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职责任务。要制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段(点)整治细化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落实整改措施和经费,保证整治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按期实现整治工作目标。区级财政经费安排按照《中共上虞市委办公室 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管理治安防范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08〕126号)执行。

⒊加强配合,提升效果。各责任单位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公安分局要根据道路交通实际和交通事故多发原因,牵头及时对整治效果进行跟踪评估,检验整治工作的实效性。

⒋加强督查,确保进度。为确保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区府办将继续开展工作督查。对整治措施不落实、整治工作不及时而导致交通事故频发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将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2017年上虞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点)整治计划表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8日


2017年上虞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点)整治计划表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