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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542/2018-006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8-01-29 10:19 | |
发布单位: |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根据区府办《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总结,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区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行业特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推动科学发展,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举措,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卫生计生局领导一直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于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修订工作方案,细化了工作措施,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积极推进重点事项信息公开。根据区政府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认真梳理完善责任清单、权力清单等,及时在浙江政务网上全面向社会公开。同时,结合卫生改革的重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重点公开医院阳光用药信息、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信息、卫生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和审批事项相关信息、医疗机构设置、校验、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干部任免和人员招聘信息、医务人员注册等。 3.努力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建设。除了把区卫生计生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还利用微信的传播效应,建设了上虞卫生计生微信公众号,向公众提供实时资讯、卫生资讯等,增进与公众的信息互动。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计划生育政策、社会抚养费征收数据依据、H7N9禽流感、埃博拉疫情防控、分级诊疗试点以及宣传健康教育知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14条,其中政府规范性文件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接到2条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未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取过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七、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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