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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71511229/2019-4986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9-03-28 15:48
发布单位: 气象局

绍兴市上虞区气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上虞区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省、市、区各级人民政府服务的工作要求,结合2018年度上虞区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关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虞区气象局办公室;电话:0575-82214355。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局党委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周密安排,并明确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必须做到及时、准确、无误,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对已公开的内容跟踪更新,并加强日常维护。

(二)强化政务平台维护。根据区政府和省气象局的安排部署,扎实做好气象局政府门户网站和气象局门户网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结合浙江省政府信息目标管理系统的目录分类,认真对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对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门类,及时上传网站公开发布,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满足群众的知情权。进一步完善气象局门户网站各动态版面设计,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对象的针对性。及时向“上虞天气”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新媒体推送最新工作动态,时效发布信息,保障公民对气象局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三)深化理论业务学习。2018年,我局多次组织召开培训会议,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考核办法等文件,传达学习区政府关于做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增强了规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及时公开最新天气周报,对于群众留言的内容要做好跟进反馈工作,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便捷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上虞区气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政策文件、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任免等。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上虞区气象局门户网站对全区重大活动气象保障及社会普遍关注的气象热点事件都进行了深入报道,对重大活动气象服务情况、天气预报信息等主动、及时地宣传报道,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2.新闻媒体。全年举办1次新闻媒体发布会,主动约请媒体通报天气变化、为农服务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部门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部门未就群众查阅或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进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部门未发生因区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规定及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条例》要求还有差距,主要是:一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切实按照上级要求,以人民为中心,加强政务公开深度学习,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强化公众关注度高反映多的政府信息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处理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时效性,以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完整性、真实性。

四、其他需要报关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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