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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19-04-04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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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技术交易奖励、补助资金的通知

虞科[2019]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力补齐科技创新短板的若干政策意见》(虞政办发〔2018〕87号),现将申报技术交易奖励、补助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1、对入驻科技大市场(科创中心)的中介服务机构,按照技术交易实绩的1%给予奖励,当年累计不超过15万元。

2、对通过认证的浙江省技术经纪人,按其促成技术交易实绩的1%给予奖励,当年累计不超过1万元。

3、对企业引进(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开发合同)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按实际支付技术交易额的10%给予补助(含创新券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技术交易额小于5万元的不补助。

二、申报材料

1、对中介服务机构的奖励,中介服务机构需填写技术交易奖励资金申请表,并提供2018年促成技术交易实绩的、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原件及相应财务凭证(原件的扫描件)。

2、对技术经纪人的奖励,技术经纪人需填写技术交易奖励资金申请表,并提供浙江省技术经纪人证书,2018年促成技术交易实绩的、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原件及相应财务凭证(原件的扫描件)。

3、对企业引进科技成果的补助,企业需填技术交易补助资金申请表,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原件、技术交易支付及收款凭证(原件的扫描件)。

三、申报方式

1、按照要求提交胶装纸质材料一式二份。

2、申报截止到2019年4月 26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3、受理部门:上虞区科技局成果技术市场科。

联系电话:  82213153

                            绍兴市上虞区科学技术局

2019年4月2日

关于组织申报技术交易奖励补助资金的通知(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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