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智光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普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新时代普法要求:“扩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这无疑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近年来,上虞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全力夯实基础为保障,以创新思路、创新形式、创新载体为引领,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具体做法 (一)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引领普法新方向 1.打造大型区级法治文化主题园。2018年在曹娥江四环桥与三环桥间的江南岸约1500米长度东西走向的绿化带上打造大型法治文化主题园,总面积约6万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主题园以景色宜人的江景公园为载体,用景观小品、浮雕墙、主题雕塑等共计25组件公共艺术作品为展现手法,回应国家、政府、公民三大层面法治需求,通过“宪法权威篇”、“法治溯源篇”、“虞舜文化篇”、“德润民心篇”、“青春护航篇”、“普法惠民篇”等八个主题篇章的演绎,解读虞舜故里、古郡上虞“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传承与使命。让人们漫步在美丽的江景公园时,寓教于游,寓教于景,感受到法治进步而不断增强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2.拓展法治文化基地建设。先后在上虞区人民法院、上虞区公安分局开设了警示教育基地,随后又在上虞区职业中专设立了法治教育基地,2015年又在青少年宫创设了以童玩空间、法治长廊与青少年法治学校为一体的综合性青少年法治教育课外实践基地,该基地被认定为绍兴市唯一一家首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拍摄法治微电影《维稳使者》、《迷途知返》、微视频《我和宪法》、微动漫《每天学点法 助你无忧走天下》系列等。联合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开展“演话剧,说宪法”文艺演出走进上虞区大街小巷,营造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3.开展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结合“三治融合”示范村(社区)、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将法治文化融入美丽乡村建设中,充分利用上虞美丽乡村建设契机,打造各类墙体法治漫画、固定法治宣传栏、法治灯箱、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公园等法治元素结合的法治文化阵地,使村民能够出门看法、茶余饭后议法,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熏陶,让美丽乡村、社区因为有法同行更加和谐友爱。目前为止,已建成法治长廊10条、法治公园12个、法治广场6个、法治文化墙20余处,建成我区首个宪法公园——泰山村宪法主题公园。 (二)全媒体普法平台建设开启普法新模式 迎面时代发展大潮,变革法治宣传教育传播形态,创设上虞区全媒体普法平台建设,打造便利法治环境,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提升上虞经济社会发展法治化水平,推动全面深化法治上虞建设。 1.实现“法治上虞”广度拓展。自主编订普法读物《法律服务指南100问》,印刷十二万余册,发至每家每户,编印发放新修订宪法修正案宣传折页20000余份、海报5000余份发放到各村(居、社区)。在上虞广播电台开设《市民与法》栏目,以专栏直播与律师在线形式推出,让老百姓能够足不出户寻求法律咨询。目前为止已播出300余期,其中《律师在线》22期。在小区、酒店、写字楼等的297个楼宇视频、老城区与城北新区两个闹市区LED大屏开展法治宣传,24小时循环播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创新开拓公交普法,喷绘“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合力共建法治上虞”车身广告的七条线路公交车涵盖主城区、城北新区、开发区,将普法宣传送到田间地头。全区18个候车亭广告广泛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法治常识,100辆公交车车载电视滚动播放宪法视频、法治动漫,300辆出租车LED显示屏流动宣传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让普法宣传深入街头巷尾。 2.实现“法治上虞”高度铸就。从2015年6月起,上虞普法办牵头,联合50个普法成员单位,创新开展以各部门为参与主体、广播电视媒体为前沿阵地的“法治上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几年来,播送《法治上虞》电视栏目101期、普法栏目剧580余集、法治公益广告6840余条;在《上虞日报》推送“法治上虞”专版32期。2018年,出台《关于开展“以案释法”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在全区开展“以案释法”主题宣传活动,创设首档以案释法类电视栏目——《以案说法》。在原有的《法治上虞》电视栏目下,开设《以案说法》、《法治视线》两个子栏目,目前为止,共播出《以案说法》7期、《法治视线》8期。在《上虞日报》“法治上虞”专栏开设“大家来学法”专栏,定期推送法治信息、典型案例,目前为止共推出120余篇。 3.实现“法治上虞”速度提升。通过“上虞普法”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搭建“融媒体”平台,发挥两类媒体的自身优势,顺应“法治上虞”建设的时代发展要求。利用迅捷的网络传播途径,结合社会时事热点、突发性事件热评,宣传群众当前关心的法律知识,传播解决问题的合法途径,及时引导社会正面舆论导向。长期推送“法治上虞”文化精品,通过新兴媒体随时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有效推进法治宣传教育“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2018年,上虞普法微信公众号发布原创微信396条,转发83条,被中国普法录用1条,被浙江普法录用8条,被省司法厅之江法云录用58条,被绍兴普法录用23条;在各区县司法局全省第三、第四季度排名中分别为第2、第8名。 (三)全民普法新机制建设探索普法新思路 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实现“法治上虞”普法效果最大化,为合力建设“创新之区、品质之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更大的力量。 1.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执法单位的普法责任。进一步落实年度普法依法治理责任清单制,明确普法责任分工、狠抓普法责任主体落实、明确部门(行业)普法任务、严格普法考核标准,充分调动各部门各行业普法积极性,构建起全线联动的大普法工作格局。2018年,以两办名义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上虞区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出台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普法责任。并且今年将普法工作列入区委区政府对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进一步推动全区普法工作的开展。 2.进一步开展“法润虞城”计划,加强重点对象法治教育。在国家工作人员中开展“法润虞城•干部法律体检”活动。实现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党员干部党纪党规考试参考率和通过率“两个百分百”,努力提高全体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在青少年中开展“法润虞城•校园学法崇德”活动。实现青少年课堂法治教育和课外法治实践“两个全落实”,努力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观念。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中开展“法润虞城•企业诚信守法”活动。实现建立区级以上诚信守法示范企业“超百家”。在村(居)民中开展“法润虞城•基层依法治理”活动。基本实现全区民主法治村(社区)和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两个全覆盖”,努力提高基层村(居)民学法守法意识。 3.进一步推进“电商式”普法,打开普法“方便之门”。改变传统单向、统一的普法模式,引入电商运营理念,创新推出“电商式”普法。区司法局作为法律服务产品供应部门,整合普法资源,通过线上构建网络平台,线下提供讲座和现场咨询。组建一支由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50余人组成的“电商式”普法讲师团队伍,拟定70余项课程,将课题分为重点工作、机关(单位)、企业、村(居)、学校5大类,涵盖了宪法、民商法、刑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法规。将普法目录制作成册,包括宣讲题目、宣讲内容简介、宣讲人及宣讲人简介,供学法对象选择。讲师团主要通过以案说法形式,宣讲相关法律法规。菜单式服务、订单式配送,实现法治宣传服务供需对接,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提升普法实效。利用好已有的宣传载体,做深做强线上线下各类宣传活动,并拓展思维,创新载体,争取开创普法宣传新局面。 一是进一步做好《以案说法》栏目。做好《以案说法》电视栏目,排好每期计划,落实承办单位、采访嘉宾,提前确定主题、拍摄情境、采访对象等,将老百姓身边的案例搬上荧幕,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警察等法律专家走进演播厅来“以案说法”,突出选取案例的典型性可看性;同时做好《上虞日报》“大家来学法”专栏,定期发布各行各业的典型案例,供广大群众学习。 二是利用区级法治文化主题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村级法治文化阵地等阵地,组织机关干部、青少年学生、村民(居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寓教于乐、寓教于赏,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另外,进一步做好“上虞普法”微信公众号,用老百姓日常使用最多的手机开展“掌上学法”,定期在微信上开展有奖知识竞答等活动,在“答知识赢礼品”中得到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法律素养的提升。 三是依托其他平台开展法治宣传。如将村级法治阵地建设融入“五星争创 3A达标”建设中;将法治元素融入文化礼堂建设中;将“送法下乡”融入文化下乡中,在电影放映前,展播法治标语、普法微视频等;另外,利用电子户外大屏、农民信箱等载体展播、推送法治标语、法治信息。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普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您对我们以后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绍兴市上虞区司法局 2019年1月23日 联系人:沈萍 联系电话:1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