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绍兴市上虞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县乡两级标准目录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6 号)文件精神,2020年9月底前,上虞区完成县乡两级标准目录编制汇总工作,已经市政府审核通过,现向社会公布。
附件:1.绍兴市上虞区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标准目录(区本级).zip
2.绍兴市上虞区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标准目录(街道级).zip
3.绍兴市上虞区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标准目录(乡镇级).zip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