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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42X/2021-644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01-07 13:43
发布单位: 梁湖街道

2020年度梁湖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梁湖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条例,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稳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梁湖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以及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市、区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在推动政府工作公开化、透明化方面取得了新成效。全年公开信息312条,在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栏、电子屏等)公开信息71条,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88件,在街道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53件。

本年度我街道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本年度我街道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一)政府信息管理

积极做好门户网站维护和安全保密管理。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开展政府部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检查等工作,及时纠正门户网站存在的错别字、链接错误等问题。定期开展部门网站平台运行情况检查,确保网站正常访问。开展网站的日常维护,及时更新网站的信息。

(二)平台建设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工作,在做好政务网站信息公开的基础上,通过“秀色梁湖”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部门工作动态。

(三)监督保障

 1.加强制度保障,完善公开体系。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压实主体责任。继续深化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信息公开工作合法性审查、政府信息动态调整等制度。

 2.加强培训指导,提升公开能力。通过集中培训和调研座谈等多种形式加强工作指导。邀请专业师资力量,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推动工作人员把握新要求,适应新形势。

 3.加强考核评议,推动公开提速。坚持通过每周专题检查、每月全面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立行立改。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机制,开展信息公开社会评议问卷调查,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6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28

115.66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2020)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2019)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2021)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回顾过去一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为:1.信息公开制度仍需进一步优化;2.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亟需进一步提高;3.更新公开内容的速度尚需进一步加快。2021年,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1.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为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发展,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制度、公开目录、政务公开载体、政务公开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政务公开资料归档制度等多项制度,使各项制度贯穿于公开前、公开中、公开后的全过程。

  2.落实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具体、合法。坚持把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凡是对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工作,按有关保密规定可以公开的原则上都要求进行公开。

  3.聚焦公开形式多样化。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合理确定公开形式,主要分两种情况:一是适宜在内部公开的内容,主要通过采取召开会议、下发文件、通报、公示等形式进行公开。二是适宜向社会公开的内容,主要通过采取政务公开栏、板报等形式进行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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