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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163/2021-6709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虞公〔2021〕12号 公开日期: 2021-04-29 10:17
发布单位: 公安分局 有效性:

中共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党组织:

《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已经局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委员会

2021年3月24日

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党的政治生活中一件大事。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部署要求,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现就全区公安机关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四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市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区委一届十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坚持学习党史和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贯通,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引导广大党员民警、职工、辅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中守正创新抓机遇、锐意进取开新局,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目标要求

通过学习教育,深刻铭记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史和艰辛历程,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为国家和民族作出的伟大贡献,深刻感悟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为人民的初心宗旨,系统掌握中国共产党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形成的重大理论成果,学习传承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奋斗中铸就的伟大精神,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成功推进革命、建设、改革的宝贵经验,教育引领全警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坚定不移跟党走、感党恩、听党话,主动对标“八个带头人”“四个冲到一线”要求,坚决守好红色根脉,当好红船卫士,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构建大数据驱动下的上虞公安现代警务模式,推动上虞公安工作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不懈奋斗。

三、总体安排

党史学习教育贯穿2021年全年,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面向全体党员。3月份到“七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从“七一”庆祝大会到上级总结大会,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对党的历史系统把握,全面落实实践要求。

四、主要内容

(一)专题学习

1.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3月底前,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文件精神,以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开展专题学习。7月底前,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用好上虞本地红色资源,采取专家辅导、现场学习、集中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专题学习。

2.开展党史学习专题培训。把党史作为党员日常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史,学习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 邓小平 江泽民 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简史》、《中国共产党的100年》等书籍。以学党史为主题,在政治轮训、警种专训等各类培训班中开设课程,邀请专家教授专题授课。组织参加“千名党员学理论”活动,在“学习强国”“网上党校”“掌上警校”等学习平台,进行党史网络专题培训;积极参加千名党员学理论“学习达人赛”活动,通过线上初赛、线下决赛等环节,评选学习先锋组织和“学习达人”。

3.开展“学党史听党话跟党走”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参观虞北第一党支部旧址等上虞本地红色教育基地和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公布的党性教育线路,通过开展“进行一次现场宣誓、聆听一个历史故事、诵读一段文献历史、观看一部纪录影片、参加一次场景体验、进行一项互动教学”等“六个一”党员教学活动,重温党的光辉历程,接受思想洗礼。“七一”前,每个党支部至少开展1次学党史主题党日活动。7月1日上午,组织全体党员民警准时收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并开展学习讨论,撰写学习心得。

(二)专题宣讲

1.开展“书记讲党课”活动。3月份起,组织党委班子成员、机关党组织书记讲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解读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同时,可邀请50年以上党龄老党员结合自身奋斗历程讲述党的历史。每个党组织至少安排1次专题党课,党委班子成员为基层党员讲1次以上党课,每名党员参加1次以上集中学习。

2.开展红歌传唱会。6月底前,聚焦“讲好革命故事、传承红色基因”,通过线上和线下等多种方式,以合唱+合诵、情景再现等表现方式,讴歌党的100年丰功伟绩,展示上虞公安良好形象。要求党员人数在10人以上的党组织必须选送1件以上作品,其他党组织通过独立或多个支部联合的方式组队参加红歌传唱活动。

3.开展理论宣讲暨微党课大赛。5月底前,围绕党史学习教育主题,结合公安领域中心工作和发展变化,结合身边故事和自身经历,组织开展理论宣讲暨微党课大赛,通过讲百年奋斗,讲家国情怀,讲发展成就,讲时代精神,讲“窗口经验”,讲未来憧憬,讲身边肯干事、干实事的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式党员故事,进一步教育引导民警、辅警永葆忠诚本色、坚守为民情怀、强化责任担当。

(三)专题宣传

1.组织“我为党旗增光彩”主题活动。3-6月,在全局范围内发动创作“献礼百年华诞”的书法、绘画、摄影、征文、短视频等文艺作品,制作“上虞公安”红色专题片,评选展示红色文化成果,组织党员群众观摩红色电影、视频、文章、照片、作品等活动,传播红色文化正能量

2.开展“百年党史·红色巡礼”网络展播学习活动。组织全体党员积极参与省委组织开展的全省千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网上集中展播活动,认真学习观看文献纪录片《百年红船》、电视剧《大浪淘沙》、电视理论节目《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等一批专题片,深刻感受艰辛历程、巨大变化、辉煌成就,确立正确的党史观。

3.表彰宣传一批先进典型。积极做好“两优一先”先进典型推荐工作,根据分局“三个先锋”争创活动等部署要求,“七一”期间命名一批“最强党支部”、党员先锋岗、先锋标兵、先进党务工作者。在上虞公安微信公众号宣传推介“先锋支部事迹展”“党员风采”等内容,拍摄一期部分离退休干部工作回忆片,宣传讲述各类先进典型,弘扬公安优良传统。

(四)专题实践

1.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组织党员到所在社区报到,深化“点亮微心愿”机制,每名党员至少认领或参与实现1个“微心愿”。组织党员到志愿服务平台注册,在“七一”前以基层党组织为单位集中开展1次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2.深化“乡警回归”暨联千村访万户全警大走访活动。组织广大乡警回归所在村社,收集社情民意,主动认领服务,积极参与治安防范,助力平安村(社区)建设以及无案、无诈、无邪村(社区)创建全面推进“破小案、办小事、解小忧、帮小忙、惠小利”新“五小工程”,进一步推广“枫桥警务-越警管家”服务平台不断增进警民双向熟悉率。

3.助力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健全常态排查机制,常态化开展涉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大落实活动,推动建立风险闭环管控大平安机制。深化“枫桥式”系列创建活动和信访“五清”双创活动,大力推进智安小区、校园、医院、景区、商场等建设,强化各类治安要素管控,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坚持联勤联体,构建基层警务治理共同体,实施空地联勤、智慧巡控,并创新网上社区警务。

(五)专题组织生活会

1.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学思践悟,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查摆不足和差距,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组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抓好整改落实。党委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

2.组织党员党性体检。各党组织按照《关于全面推行区直机关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的实施办法》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党员“先锋指数”半年度评价管理,进行一次党性体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党史学习教育作出部署安排。党组织书记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从严从实抓好推进。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制定学习教育具体计划,抓好落实。机关党委要把学习教育开展情况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和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学习教育的督促检查。

(二)强化学用结合。要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与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和开展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有机结合起来,将其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在潜移默化中夯实党员民警“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要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整改基层党建“短板”问题的有效手段,持续推进新时代公安党建高质量创新发展。要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等中心工作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善作善成的实际效果,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向稳向好态势,确保上虞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三)营造浓厚氛围。坚持形成声势,保持力度,不断提升全体党员民警、职工、辅警学好用好党史的热情,推动全警知史爱党、知史爱国,让初心薪火相传,把使命永担在肩。定期总结交流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积极发掘宣传学习教育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总结提炼学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处处是课堂、时时受教育”的深厚氛围,不断把学习贯彻工作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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